工廠管理輔導法

  • 農地工廠「特定登記」再走十年 經部稱接地氣 環團批就地合法

    農地工廠「特定登記」再走十年 經部稱接地氣 環團批就地合法

    農場變農「廠」,多年來,台灣農地上最流行的景象不是水果,也不是花卉,更不是糧食作物,而是一座又一座農地工廠。行政院今(28)日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下稱工輔法)修正草案,讓2016年5月20日以前設立的農地違章工廠得以「就地輔導」,辦理特定工廠登記。一旦修法通過,只要二年內申請納管、三年內提出改善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兩年完成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每年繳交2到10萬的營運管理金,即可申請展延直到合法為止。甚至還可提出計畫變更地目,生生世世在農地上繼續營業。對此,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批評,這架空了台灣所有的國土計畫分區,不是只有開後門,而是直接開大門。根據農委會農地盤查資料,全台農地約有1.4萬公頃的違章工廠,經濟部推估農地工廠數量超過3.8萬家,為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政府多次修正工輔法,2005年增列特定地區五年輔導條款、2010年新增第33、34條開放臨時工廠登記,

  • 農地工廠就地納管 落日仍在

    農地工廠就地納管 落日仍在

    針對農地工廠納管,行政立法協調會報25日進行《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討論,未來不得新設農地工廠,既有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前,將就地納管,但前提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也不能有中高度污染。而十年內未登工廠必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新修正的工廠管理輔導法讓2016年5月20日之前設立的農地工廠,未來有條件申請「特定工廠登記證」,這個日期之後禁止新增農地工廠,否則將斷水、斷電,並要求地方政府予以拆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落日條款還是存在,但是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就要嚴格執行拆除。未來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兩年內未登記工廠需自行申請納管,地方政府也要進行通知。修法三年內,未登記工廠要自己提出改善計畫,地方核定後,給予兩年改善期限,必要時得展延,但必須在修法後十年內,完成特定工廠登記。

  • 拆農地違規工廠 經部:不會開後門

    拆農地違規工廠 經部:不會開後門

    針對農地違規使用問題,經濟部長沈榮津今(20)日表示,民國105年5月19日以前既有非屬低污染的未登記工廠,經濟部將訂輔導期限,輔導業者限期遷廠或關廠。拒不配合者,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已納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草案中。沈榮津並承諾,3月底前提出行政院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審議。經濟部今天就「工廠管理輔導法」草案中關於農地新建違章工廠拆除、中高污染農地工廠搬遷移置等輔導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沈榮津指出,經濟部用前瞻經費75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10月底前將完成全台農地上未登記工廠的清查,初估約8萬家。對於2016年5月20日後新設工廠即拆即除和斷水斷電,立委林岱樺表示,有些未登工廠其實是有心經營,但一時找不到土地,但若中央說拆就拆,使得在地群聚性一移,勞工生活和產業鏈都會直接受到影響,希望經濟部除了處分外,也應該提出輔導措施,恩威並施。沈榮津表示,會再回去檢討。不過,他說,如果再一直開門,

  • 以「保護農地」之名就地輔導 蘇揆違章工廠新策 挨轟放任污染

    以「保護農地」之名就地輔導 蘇揆違章工廠新策 挨轟放任污染

    農地長工廠是台灣農地多年的傷痕,有人將之歸因為1972年的「客廳即工廠」政策,讓工廠毫無計畫到處長。2010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開放2008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低污染工廠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簡稱臨登),是謂首波的「止血」。但無奈工廠繼續長,擴增到14000多公頃。今年,政府將再度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展開第二波「止血」,這次將時間壓在蔡政府上台,也就是2016年5月20日,520之後的農地工廠不准新增,520之前已經存在農地上的低污染工廠則允許繼續存在。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明修法三原則,一是不准新設農地工廠(指2016年5月20日後);既有工廠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二是優先輔導臨登的7400多家工廠。三是長期群聚、沒有污染與公安危疑的工廠「就地」輔導,安心拚經濟。他表態,「政府也不會再浪費1萬4000多公頃的農地來安置這幾萬家工廠。」

  • 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修什麼?修法前六大關鍵看點

    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修什麼?修法前六大關鍵看點

    農地上的工廠成為台灣奇特的風景,佔據優良農地、甚至污染良田。歷年來,政府都拿不出有效的處理方式。2010年嘗試以「臨時工廠登記」的方式納管,但成效不彰。「臨時工廠登記」輔導期明年即將到期,蔡政府預計3月底前提出新的納管方式。新的農地工廠政策能否同步解決既存與新增農地工廠的問題,真正輔導農地工廠走向合法化與長期經營,抑或是繼續放任農地工廠興建?關注農地保護的環保團體如何看待這次修法?本報特別整理《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說明與農地工廠六大爭議。關於《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你應該知道的事1. 農地工廠有幾家?目前仍無法確定家數。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的推估是3.8萬家;根據農委會的農地資源盤查,農地工廠占用面積是1.4萬公頃,若從占用面積推估,有一說法是13萬家。

  • 臨時工廠登記制不再展延 經濟部提「就地納管」三部曲

    臨時工廠登記制不再展延 經濟部提「就地納管」三部曲

    農地違章工廠如何解?今(20)日立院經濟委員會臨時排審《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現有違章工廠輔導方案成效有限,將提出新修法方向。針對2016年520蔡政府上台前的低污染工廠,採「全面納管」、「就地列管」,520後新增農地工廠維持即報即拆。現行《工輔法》規定的臨時工廠登記輔導期間即將到期,三立委所提修正版本均要求再展延期限,而政院版則尚未出爐。沈榮津說,還須更多時間與環團、業者溝通,並召開公聽會,將延至下會期再提出。因此,今日議程並未針對任何修法版本做實質討論。沈榮津:520前低污就地管控  520後拆除2010年《工輔法》修正第33條、第34條,讓2008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低污染農地工廠辦理「臨時工廠登記」,並於輔導期限(2020年6月2日)內免受區域計畫法等處罰,等於是暫時性合法。沈榮津向立院說明,現有輔導方式執行成效有限,因此不再展延未登記工廠不受罰期限,改以新

  • 解決農地工廠 經濟部拚本會期提《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

    解決農地工廠 經濟部拚本會期提《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

    上週才傳出農地工廠在十年內合法化的爭議,今(22日)立法院即排審《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修正案,主張擴大臨時工廠登記對象,並延長輔導期限。經濟部回覆質詢時表示,展延無助於解決農地工廠,本會期結束前就要將行政院版《工輔法》修法草案送立院審查。主席最後裁定等行政院版提出後再審。擔心《工輔法》一修,將放任違章工廠違法占據農地,環團一早在立院外召開記者會,指責已辦理臨登的工廠尚未解決,農地工廠以每年4000至6000家的速度爆增,問題未解決,這次修法本質就是「選舉的買票」。經濟部本會期提修法   完整解決農地工廠《工輔法》第33條、第34條於2010年修正,讓2008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低污染農地工廠辦理「臨時工廠登記」,並在輔導期限內免受區域計畫法等處罰,等於是暫時性合法。

  • 違章工廠要繼續輔導?行政院擬七月初提版本

    違章工廠要繼續輔導?行政院擬七月初提版本

    爭議極大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後稱工輔法)第33、34條違章工廠輔導制度,8年來只協助了40家不到的業者成功轉為合法經營,到底2020年期限後是否擴大展延辦理?行政院官員表示,修法事涉多個機關權責,包括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相關部會正在進行協調中,尚無明確共識。預計一個月內建立跨部會共識並草擬修法版本,7月2日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輔導期避免一延再延 中央這次要正視問題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呂貞慧,5月31日在環團抗議記者會接受陳情時說明,「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和展延輔導期限,不會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按目前修法的方向,縣市一定要提出清理計畫,但各縣市期程可以再談。」同在現場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也說:「經濟部會審慎研議,輔導期盡量避免一延再延。」主責違章工廠業務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許正宗也說,「可以輔導的工廠,政府會給予協助,無法輔導的還是要關廠。」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游振偉

  • 經濟部擬放寬「臨時登記」 違章工廠「即報即拆」淪口號挨批

    經濟部擬放寬「臨時登記」 違章工廠「即報即拆」淪口號挨批

    「別讓即報即拆淪為口號!」31日上午多個環團前往行政院門外,對於經濟部正在研議「放寬臨時工廠登記」政策的不滿,痛批行政院讓違章工廠臨登放寬、展延,下一步就是就地合法,豈不等於鼓勵非法侵占農地,國人的生活環境、糧食安全都將葬送。30個民間團體聯名反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日前向業者承諾的臨時工廠登記展延政策,更要求落實520即報即拆。行政院由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呂貞慧出面接下民眾陳情。呂貞慧澄清說,就地合法和展延期限還未確定,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政院版草案還在研議中。以新訂擴大都市計畫解決彰化頂番婆地區違章工廠問題雖有共識,但細節也還在討論中。對此,環團盼行政院能多考量違章工廠對農地造成的損害。月中傳出消息,彰化縣長魏明谷爭取重新開放臨時工廠登記申請,17日魏明谷與張景森在鹿港萬興宮舉辦說明會時,更承諾當地違章工廠業者,將以新訂擴大都市計畫,來解決頂番婆當地的違章工廠問題。面對地方立委紛紛

  • 工輔法修法 納管期限不展延

    工輔法修法 納管期限不展延

    經濟部明定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業者,民國109年6月2日前,暫緩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部分的處罰,中央與各縣市政府最近密集研商及實地訪查後,已達成新版工輔法修法方向,傾向不再展延不受罰的期限。經濟部相關單位透露,目前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家數約7300家,總員工數約10萬人,年總產值約2400億元;另全台應登記而未登記工廠家數3.6萬家,及免登記工廠家數約2.4萬家,合計6萬家。包括未登記工廠業者或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均擔心不再展延不受罰的期限,未來工廠恐無法經營,最近均訴求再擴大納管對象及延長納管期限,但經濟部新版工輔法修法建議方向,包括現行第33條,及第34條在輔導期限屆滿後,將正式「落日」,不再延長。經濟部相關單位指出,今年4月2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包括林岱樺、王惠美及許淑華等人,對於工輔法33、34條修正草案,已責成經濟部於3個月內,

  • 違章工廠怎麼辦?管理輔導法該修否?經濟部八問八答表立場

    違章工廠怎麼辦?管理輔導法該修否?經濟部八問八答表立場

    4月2日由經濟委員會廖國棟召委排案審查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第34條及第34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該修正草案如果通過,全台灣13萬處違章工廠將得以農地違章現狀,繼續經營到2030年,形同技術性的就地合法,因而引發了高度社會關注。當天最後並不審查法案,只進行到立委詢答,並通過由廖國棟等三人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農委會、內政部和環保署,於三個月內提出相關專案報告及修法方向。究竟管理違章工廠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對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展延的立場態度為何?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於4月2日經濟委員會會議結束後,採訪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代理主任許正宗,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看法。Q1:請問這次審查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第34條,當初立法背景是什麼?A:2010年政府為納管違章工廠,增修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第34條,開放2008年3月14日以前既存的違章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劃設公告特定

  • 彰化擬免去對違章工廠裁罰 恐牴觸《工廠管理輔導法》

    彰化擬免去對違章工廠裁罰 恐牴觸《工廠管理輔導法》

    彰化縣長魏明谷在本月提出未來將自訂規則,轄內符合「五不一絕對」原則的違章工廠,將可暫緩5年裁罰的輔導構想。經濟部初步回應,此構想恐會牴觸母法《工廠管理輔導法》,無法產生實質效力。對於和地方之間存在的政策差異,經濟部將積極與地方進行溝通。彰化縣長魏明谷在本月12日彰化縣議會答詢時,面對關心農地工廠問題的多位議員,說明未來轄內違章工廠,只要合乎「五不一絕對」,即不汙染農地、不汙染河川、不汙染空氣、不影響公安、不逃漏稅,且工廠在2017年9月12日前已經存在,縣府將朝向自訂地方條例,給予業者「就地輔導」,作為解決中小企業建廠用地不足或過於昂貴的對策。縣府表示,「自行申報就地輔導」的構想是依據地方制度法,同時參考《工廠管理輔導法》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精神,目的是希望符合「五不一絕對」條件的違章工廠,能主動向縣府申報納管。輔導期間預計為期5年,期間內行政裁處程序將暫停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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