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水

  • 樹林水溝紅通通 檢驗數十次都合格

    樹林水溝紅通通 檢驗數十次都合格

    樹林區佳園路三段的側溝長年被染整廠排放的廢水染得紅通通,「接獲檢舉超過50次。」新北市府環保局稽查科長許嘉琪表示,這條水溝被染紅至少5年,源頭是上游的「祥玉染整工廠」,紅水檢驗結果都符合放流水標準,真色色度為410。許嘉琪表示,環保署訂的放流水標準,印染業者排放汙水,真色色度(去除濁度的水體顏色)必須低於550,鮮豔度大約是一面新製國旗的紅、藍色。祥玉染整負責人葉祥春表示,廠內所有汙水都經過高規格處理,標準怎麼訂,工廠就怎麼做,排出的汙水也經環保局認定「沒有問題」。但民眾質疑「紅成這樣,怎麼可能沒問題?」許嘉琪表示,祥玉染整的廢水雖含紅色染料,但可生物分解,不影響生態,其他在生化需氧量、懸浮固體等條件也都過關。 她說,「中央規定如此,想罰也沒辦法。」類似現象也出現在樹林、五股、新莊等地,整條水溝、溪流呈現各式各樣的顏色,不僅新北市,各縣市都有類似問題。許嘉琪說,環保局水保科今年7月曾向環保

  • 桃園染整公司 排廢水遭罰

    桃園染整公司 排廢水遭罰

    經營印染整業的東隆興業公司排放酸性藍黑色廢水,13日被桃園縣環境局查出1年內兩次排放廢水遭罰。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稽查人員11日在茄苳溪沿岸巡查時,發現桃園市茄苳橋溪水顏色異常,徒步追查後發現東隆興業公司旁放流口,正排放藍黑色廢水。環保局表示,經採樣檢測後,pH值為5.6,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環保局表示,東隆興業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今年5月間才被查獲排放酸性紫色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但公司缺乏檢討改善,再度排放不合格的廢水。環保局指出,東隆興業公司排放不合格事業廢水,1年內已被環保局開罰2次,除依法追究外,也將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從重處分或廢止專業證照。

  • 友達、華映廢水 105年零排放

    友達、華映廢水 105年零排放

    桃園龍潭鄉友達、華映長期排放製程廢水到霄裡溪,引發桃園、新竹兩縣爭議,兩縣府共組的「友達、華映公司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執行監督小組」,昨天第一次會議,再次確認在民國104年底,兩廠一定要達到零排放。對此,新埔「還我清淨霄裡溪自救會」會長陳英樓說,會中也決議,如果友達、華映未能如期完成零排放目標,兩地縣府將同時執行封管動作。陳英樓表示,在這段期間,新埔鄉親決定暫時退讓,讓兩廠暫時仍能排放污水到霄裡溪,而友達現在執行相關工程的進度已有14%,但是華映仍在書面送資料的階段,讓自救會認為不太有誠意,新埔鄉親仍把華映「留校察看」。友達、華映兩家公司龍潭廠設廠至今超過10年,廢水都引入霄裡溪,再排入新竹縣鳳山溪,長期以來引發民眾抗爭。環保署2012年11、12月及2013年3月多次召開協調會,終獲兩廠同意興建排放水蒸餾設備,將水蒸發後剩污泥再後送處理,並決議兩縣府共組「監督小組」監督執行狀況,首場會

  • 長期直排廢水 監測卻都合格

    長期直排廢水 監測卻都合格

    一家長期違規排污的造紙企業,卻在當地環保部門數次重點污染源監控報告中屢屢過關。 河南省環保廳暗訪發現,新鄉市名為東風造紙廠的企業,違規將部分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用於灌溉麥田,給附近麥地造成了極大的污染。村民們告訴記者,造紙廠一開工就廢水橫流,造成了莊稼嚴重減產。他們曾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但都無下文。東風造紙廠廠長潘康平解釋說:村委會與我們廠簽訂了協議,允許用造紙廢水澆灌農田。這家企業在新鄉市環保局對外公布的2012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中,顯示為合格。河南省環保廳在新鄉市新鄉縣、漯河市臨潁縣、濟源市克井鎮等地農村暗訪發現,有生物化工、重金屬企業直接將生產廢水排入滲坑內,大多是隱蔽排放。一些環保部門執法人員認為,地方保護是環保執法的最大阻力。污染大戶往往同時也給地方創造了大量GDP,鄉鎮往往打著發展經濟袒護這些污染企業,環保部門的制約手段十分有限。

  • 環保署推污水自動監測制度 但重金屬、特殊污染物尚未納入

    環保署推污水自動監測制度 但重金屬、特殊污染物尚未納入

    關於事業廢水管制,過去環保署只規定業者事後申報,且採半年一次,這種方式沒有立即性、樣本數不足,水汙染防制存在管制漏洞。環保署去年修改「水汙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達一定水量業者應裝置自動監測設施,希望能透過即時監控,達到水汙染立即管控目的。全國列管的水汙染業者共2萬家,目前規定水排放量達1萬公噸以上工業區、總計41家應設置「水質水量自動監測及監視設施」,監視結果連線到地方政府以及環保署,如遇水質異常或突發狀況時即可提供預警通報。環保署已提出修法草案,預計再加入較小型工業區、以及個別排放業者排放量達1萬5千公噸者,總計共114家,預計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設施。依規定,業者須在廢水進流口、放流口都要加裝監測設備,監測項目包括:水溫、pH值、導電度、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等。但這些都屬於一般放流水的基本物質,至於特定行業廢水中的特殊物質、以及重金屬就無法管控。環保署表示,未來會依個別

  • 石化、晶圓半導體放流水單獨列管 環團:肯定 但管制仍不足

    石化、晶圓半導體放流水單獨列管 環團:肯定 但管制仍不足

    石化、高科技放流水含有某些特殊物質對環境衝擊大,但多年來環保署並未考量產業特性,而將這些產業的放流水跟「其他工業」適用同一標準。去年12月環保署總算將「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分離出來單獨管制,日前又提出草案,預計明年起將「晶圓製造及半導體」、「石油化學業」放流水單獨列管。雖然是遲來的管制修法,但還是值得肯定,只不過管制標準、項目與理想還有一段差距,想要解決石化、科技廢水對環境的危害,恐怕還有一大段路要走。氨氮管制排除科學園區 環保署:持續檢討依草案內容來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石油化學業兩項放流水管制項目,多數還是傳統的廢水管制項目。比較關鍵的是,過去氨氮只有水源區才管,但近年來台灣河川水質中氨氮來源已經從過去以畜牧廢水為大宗,漸漸地工業廢水比例也愈來愈高,因此納管氨氮有其必要。問題出在2010年訂定「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時,除了過去原有管制的四個項目(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

  • 氨氮管制雙標準 環團不滿

    氨氮管制雙標準 環團不滿

    環保署5日召開石化業與晶圓及半導體業放流水標準草案公聽會,但修法草案推出卻讓環保團體不滿。晶圓及半導體的放流水標準不含括科學園區,環保團體質疑,科學園區放流水一年高達19萬噸,如果不管制,等於是開了一道後門。科學園區不管制氨氮環保署將針對氨氮設立新管制標準,新設事業單位若位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氨氮標準為10mg/L;其它則為20mg/L。既設事業單位則是2012年7月起需減至75mg/L,2015年則需減到30mg/L。這個標準只適用在「非」科學園區的晶圓及半導體廠商,至於科學園區內的廠商則依據去年12月15日公告實施的「光電業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來管制,這個標準沒有新增氨氮的標準值。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邱花妹質疑排除科學園區的草案。為什麼一樣是高科技產業,但標準卻一國兩制。水質保護處副處長沈一夫回應,去年修訂的光電業放流水標準針對生物及毒性物質管制,後來發現水質中的氨氮對生物造

  • 工業放流水低標準 不出事才怪

    工業放流水低標準 不出事才怪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然而,多年來工業放流水標準僅用同一套管制標準,忽略不同產業的特性,和排放物質的差異。經過民間團體的努力,去年環保署針對「光電業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制定新標準,今年提出「石化業」與「晶圓製造與半導體製造業」的放流水標準草案,5日舉辦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塑化劑入管制清單公聽會前,環保團體在場外召開記者會,指出修法漏洞百出。以石化業為例,雖然增加了6種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6種SVOC(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6種VOC包含了1,2-二氯乙烷、氯乙烯等物質。1,2-二氯乙烷是造成台塑高雄仁武廠土壤嚴重污染的罪魁禍首;而另外6種SVOC物質則是日前震驚全台的塑化劑。李根政直言,這些物質經媒體披露,才引起大家注意「結果只要不出事,政府就不管制。」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源呂翊齊也指出,美國工廠放流水管制了110種毒性化學物質,台灣卻只選了12種,石

  • 連署:給我滴水不漏的工業放流水管制標準

    連署:給我滴水不漏的工業放流水管制標準

    連署訴求:迫於民間壓力,環保署於去年完成光電業放流水標準修訂之後,今年9月5日即將修訂石化業、晶圓及半導體業的放流水標準。石化工廠遍布全台,多年來由於無法可管,這些工廠都可以合法排放含有致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廢水到河川和海洋,高雄的後勁溪即為一例,儘管民間長期呼籲修訂法規,但直到去年爆發台塑仁武廠污染超標30萬2000倍的事件,才引起環保署的正視,再加上今年造成全台恐慌的塑化劑事件,環保署於是加快腳步在石化業放流水標準中擬增列管6種VOC及6種塑化劑。然而,石化廢水中的有毒物質僅有這12種嗎?檢視各國法規,美國工廠放流水管制了110種毒性化學物質,中國大陸管制了數十種,歐盟與日本甚至連一般河川水體中的毒性有機物含量都訂定了嚴格的標準!如果各國都認為工廠廢水中的上百種毒性物質應該列管,為何台灣可以只管12種?難道要再等下一個塑化劑事件爆發或某個石化廠污染,環保署才肯把法規修改到滴水

  • 排汙黑名單工廠 深度重點稽查

    排汙黑名單工廠 深度重點稽查

    桃園縣環保局長陳世偉14日指出,已鎖定疑長期非法排放汙水的工廠,將採用「深度重點」稽查方式,在警力協助下,不排除24小時跟監或進駐工廠,一旦發現違法,要比照高雄市本洲工業區案例重罰。陳世偉還表示,配合中壢市老街溪拆除加蓋和整治工程,年底前會訂出老街溪上游主要水源大坑堀溪工業廢水總量排放標準,以恢復老街溪原有的清澈面貌。環保局指出,除了鎖定縣內長期被疑為汙染「大咖」的工廠,也會針對民眾一再陳情的案件,設法從根本解決,包括提報環保稽查督導會報,從源頭管理,必要時通報環保署,共同進行深度重點稽查。環保局表示,老街溪上游是龍潭大坑堀溪,龍潭科學園區、平鎮工業區的事業廢水處理後,都排進大坑堀溪,所以往後會針對汙染源訂定總量排放標準,計畫年底提出草案並公告,會給廠商緩衝期,希望改造環境、產業雙贏。

  • 綠色矽島的生態代價 中科二林現形記

    綠色矽島的生態代價 中科二林現形記

    國際負責任高科技網絡主席泰德‧史密斯(Ted Smith),日前受邀來台,觀察台灣高科技業所引發的環境爭議。於離台記者會上,指出「台灣是以19世紀的管制手段,來面對21世紀的環境問題」,強調 「除了當高科技的領導者,更應該當高科技環境管理制度的領導者」。然而從日前環保署、國科會、彰化縣政府與友達公司,面對中科四期二林基地開發案所展現出的態度,卻再度凸顯當前針對高科技業的環境治理架構的諸項闕漏,都將使台灣龐大的生態代價。欠缺政策環評的重大經建規劃從后里、新埔、後龍,再到二林,高科技業駐足之處,在「繁榮地方」的口號背後,還有環境品質的代價,以及對農業的排擠。而且,電子與光電業屬耗能工業,依 政府政策評估作業規範,早應進行政策環評,針對其發展方向、區位配置與既有的環境管理制度加以探討。但於中科四期二林基地審議時,面對環保團體提出進行政策環評的訴求,環保署僅以「各主管機關提送政策環評的時間期限為明

  • 中科二林園區廢水排放爭議應由環評進行專業審查

    中科二林園區廢水排放爭議應由環評進行專業審查

    台灣立報2009年10月8日刊載「科學園區到處蓋,環團籲審慎評估」乙文,文中所述不實內容有誤導大眾之可能,特此說明澄清。中科二林園區於2009年10月5日環評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因尚未完成議事程序,環保署將召開延續會議繼續討論,因此,包括中科四期廢水排放等議題,尚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中,並未做成具體結論,該篇報導卻片面認為已獲委員、專家學者證實報告不實、會造成綠牡蠣,甚至針對會議主席作出的相關指控,不僅與事實不符,且誤導民眾認為環評審查不公正客觀,環保署表示嚴正駁斥,並強調相關廢水排放應由環評進行專業審查。環保署並表示,該署定期有專案研究計畫,針對放流水標準調查評估檢討修正,初步規劃將於放流水標準中增訂總有毒有機物TTO項目,或同時於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中增訂放流水全毒性管理章(Whole Effluent Toxicity, WET)來管制新興高科技廢水排放。對於各界關切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