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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溫減法審舊版!環境輸真慘!

    溫減法審舊版!環境輸真慘!

    面對「氣候變遷」這個議題,相較於歐美花了不少時間進行氣候變遷是否真實存在的科學論戰,台灣政府早在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舉辦後,成立跨部會的「全球環境變遷小組」,甚至於2000年前,委託學者進行溫室氣體管制法的研擬,更於去年第六屆立委任期中送交衛環委員會審議。但因產業公會的遊說,及開發派立委的阻擋,在減量目標、時程與既有排放權的爭議,未獲得共識下,故未能通過。在新國會開議,新政府即將上任之際,看守內閣再度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法送交審議,並自豪於「開發中國家之首例」,甚至喊著「最早減量,成本越低」的同時,我們卻發現草案版本,相對於溫室氣體減量的目的與台灣現行的推動工作,充斥著矛盾。因此我們對於此次《溫室氣體減量法》的條文內容,提出以下四大質疑: 1.沒有『減量目標』的減量法溫室氣體減量法既明示「減量」的意圖,當然要設定減量目標與期程、比較減量的基準年,豈可規避訂定明確減量時程的責任,欲在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