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念祖

  • 胡念祖:世界海洋日 國家前景在海洋

    胡念祖:世界海洋日 國家前景在海洋

    今年聯合國為6月8日世界海洋日所訂定的主題是「我們的海洋, 我們的未來」。這句話對過去一年面臨諸多挑戰的台灣,更是有如當頭棒喝,台灣所面臨的挑戰及回應這些挑戰的答案,不就在海洋嗎?民進黨政府將 2025 廢核列為國家重大政策目標,為此,需要在數年內將「綠能」的供應拉抬到足以填補核電缺口,這又以海上的離岸風力發電具有一定的開發潛力。建設離岸風力發電之工程技術或許不難,但目前政府或風電業者所遇到的問題主要在典章制度面上。我國迄今沒有一部上位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足以提供理性、 有系統的「海域空間規劃」,用以判斷那些海域利用方式是否符合海洋海洋生態條件、創造社會較高福祉、且彼此之間是相容的,而得以在同一海域時空環境內發生,並得以事先排除不相容或衝突性的海域利用方式,藉此提供政府與業者一個穩定可預期的政策施行及產業發展前景。再者,動輒上億元投資的海域風機與海底電纜不僅應受到 1982 年聯合國海洋

  • 「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劃設應有新思維

    「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劃設應有新思維

    聯合報四月七日A3版「小小澎湖,多方插旗,浪費資源」的報導指出,內政部在澎湖南方四島已經存在或屬於數個既有保護區的情況下,劃設「南方四島海洋國家公園」是疊床架屋的作為。筆者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海洋蘊含了豐富的礦產及漁業資源,可供人類社經發展之用;同時,海洋生物多樣性與調節氣候的功能又是地球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標,這些特性使得海洋具有多重使用與多重功能之特質。然而,長期以來,政府機關之設計習以單一功能為標的,但若涉及多重使用、多重功能之海域管理時,即面臨其限制。為此,許多先進國家開始思考以「環境」作為設計機關之標的,其中最明顯者即為現代國家中「海洋部」與「環境部」之設立。

  • 「馬上」就面臨海洋生態浩劫

    「馬上」就面臨海洋生態浩劫

    當馬政府急於在短期間內振興經濟,並窮於應付民進黨立委出招之際,我國海洋生態卻在農委會錯誤決策下,正面臨一場新的浩劫。馬政府於520上台,農委會5月22日就發布「兼營珊瑚漁業漁船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5月24日即行生效。該法規命令之目的並非在強化漁船兼營珊瑚漁業之管理,反而是變相大舉開放漁船採撈珊瑚之許可,並劃出總面積達7,811平方公里的五塊海域作為珊瑚漁船作業之漁區。回顧民國95年6月29日,當時民進黨政府之農委會蘇嘉全主委宣布「新農業運動」,將「嚴重危害生態之漁業,三年後全面禁止」納入為政策目標諸項目之一,並在漁業署堅持執行民國78年(國民黨執政)時所修訂之「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之下,至民國96年初時,全國領有珊瑚漁業執照之漁船僅剩三艘,使得我國逐漸全面禁絕珊瑚漁業已有達成之機會。

  • 海洋國家的挫敗

    海洋國家的挫敗

    阿瑪斯號海汙生態求償案,挪威法院日前判決船東只需賠償我國新台幣953萬元,不僅與我國求償金額3億5,000萬元相距甚遠,我方還須負擔訴訟費用1,600萬元。此一事件無疑為繼元月4日政黨協商將行政院組織法中原擬設立之「海洋委員會」裁撤後,2005台灣海洋年再一次的重大挫敗。4年前聯合報的投書,首先揭露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於墾丁擱淺漏油引起的法政問題,當時墾丁龍坑保護區遭受漏油嚴重汙染,海域珊瑚礁至今仍殘喘在船骸連年的磨移陰影中,也引起國人對於海洋保護的重視,政府亦因此刺激而建構了海洋汙染應變的基本架構。諷刺的是,4年後我們發現台灣是個健忘的地方,人們逐漸遺忘當年的情境與啟示,政府的思維邏輯與行政作為更與海洋漸行漸遠。依據挪威法院之判決,無論是珊瑚損害、漁業衝擊和觀光收入等求償部分,我方都被認為「無直接證據」。海洋汙染的應變處理固須因地制宜,但經驗的累積與傳承十分重要。試問:20幾年前東北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