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場

  • 河川地填廢物 砂石場判賠3千萬

    河川地填廢物 砂石場判賠3千萬

    桃園縣幸太砂石場占用國有河川地填埋爐渣等廢棄物,這塊地將做為飲用水的調節池,北區水資局以代為回復原狀,向砂石場求償3680萬元的清除費,法院判北水局勝訴,是罕見公務機關保權益出重手案例。北區水資源局表示,絕不姑息占用河川地填埋廢棄物的惡行,因中庄調整池其他用地也被掩埋爐渣,經估算還有6萬噸,清理費用約2億元,雖然不在幸太砂石場占用範圍,但他們懷疑爐渣來源和幸太有關,將再次提告,追討到底、讓破壞者得到教訓。

  • 環局夜間突檢 砂石場排污水逮正著

    環局夜間突檢 砂石場排污水逮正著

    大甲溪沿岸砂石場排放廢水嚴重污染下游蔥田及農田,更讓大甲溪原有的毛蟹、魚類滅絕,農民質疑沿線許多砂石場利用夜間不定時排放污水,最近黃水再現,農民怨聲四起。台中市環保局24日深夜循線追查神岡區一家砂石場將污水黃沙排入大甲溪,當場開單告發。市議員吳敏濟痛批環保局太被動,才會讓業者一再污染大甲溪水。吳敏濟24日深夜11時許,會同環保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長范群彬與稽查人員,由4名員警保護下,沿著大甲溪稽查9家砂石場,在神岡區一家砂石場污水排放口,發現大量混濁的污水黃沙滾滾而出正排入大甲溪,馬上錄影並採樣後,業者表示不知污水引流管路破裂,才會讓污水意外排入大甲溪,但環保局仍開單告發並要求翌日修復管路,否則將連續予以重罰。吳敏濟痛批砂石場業者,只顧賺錢,不該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大甲溪,危害下游蔥田及稻田,造成大甲溪生態浩劫。環保局太被動甚至於鬆散,建議市府應要求所屬單位主動出擊,配合民眾檢舉就不會有類似

  • 砂石場租國有地 盜採再回填有毒廢土

    砂石場租國有地 盜採再回填有毒廢土

    台中市龍毅砂石場租用國有地當堆置場,卻長期盜採砂石,再回填惡臭的有毒廢土,光盜挖砂石就獲利3千多萬,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逮捕現場負責人等5嫌,並傳喚4名歷任負責人。台中市刑警大隊接獲線報指出,大甲區北堤西路旁的龍毅砂石場已營業30多年,業者涉嫌以設堆置場名義,租用數公頃國有地,圍起圍籬掩人耳目,陸續將砂石場後方約1公頃土地內的砂石盜採一空,向下開挖深約4.5公尺的大坑,再回填有毒廢土,兩面牟利,大撈一筆。檢警上月底動員30餘人進行搜索,會同國有財產局、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台中市環保局、建設局、大甲地政事務所等單位到砂石場會勘開挖,並配合地籍、航照等,以查明盜採砂石面積及深度。查緝人員都聞到濃濃惡臭味,環保局人員採取廢土樣本送環保署化驗;從現場開挖情形看來,盜採砂石數量有4萬5千多立方公尺,以7至8年前砂石價格好時,1立方公尺售價700至800元來算,光盜採砂石獲利3千萬以上,近年

  • 戴奧辛污染大漢溪 砂石場喊冤

    戴奧辛污染大漢溪 砂石場喊冤

    桃園縣一家砂石場,驚傳出戴奧辛污染大漢溪水源,時間長達6年之久,8日上午檢察官會同還環保署實地開挖取樣,而被懷疑涉嫌掩埋廢爐渣的大溪砂石場業者則出面喊冤,指稱是遭人惡意檢舉。檢察官一聲令下,怪手朝砂石掩埋場開挖,環保人員更穿上防護衣小心取樣,因為這些裡頭含有危害生態環境的戴奧辛成分。這家砂石場,不僅過去6年,偷偷掩埋鋼鐵廠的廢爐渣,去年還涉及行賄基隆市政府的掩埋弊案,接著又被桃園縣政府拆除違建,犯下多起違法案件,但業者仍出面喊冤,只收購廢爐渣3年,約23萬噸,絕大部分是水泥製品原料,極少數是道路的級配料,擺明是遭人陷害。由於砂石場掩埋地所含戴奧辛廢棄物,超過官方標準值再加上位於大漢溪畔,又是板新水廠的水源,恐將再次涉及不法。

  • 幸太砂石場埋毒爐渣 今開挖

    幸太砂石場埋毒爐渣 今開挖

    桃園縣又傳戴奧辛污染水源疑雲,桃園地檢署偵辦大溪鎮幸太砂石場盜採砂石案時,赫然發現業者假資源回收取得東和鋼鐵爐渣,掩埋在大漢溪畔,時間可能長達六年。桃園縣環保局指出,去年底在幸太砂石場(見圖,記者謝武雄攝)開挖檢驗的疑似廢棄物,所測出的戴奧辛含量為零點零零五到零點零六奈克,較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值一奈克為低。不過,因砂石場位於大漢溪畔,為板新水廠的水源,且砂石場旁就是韭菜蔬菜專區,到底水源與蔬菜是否已被戴奧辛污染?桃園地檢署與環保署昨搜索東和鋼鐵台北總公司與桃園廠,查扣鋼鐵公司三年來的爐渣出貨紀錄,清查爐渣流出的數量,今天將擴大開挖幸太砂石場區以及附近被竊占掩埋爐渣的國有地,全面採樣化驗,以釐清戴奧辛毒害程度。

  • 中部三砂石場污染 遭告發處分

    中部三砂石場污染 遭告發處分

    環保署於自5月起以陸空聯合方式,稽查中部地區大甲溪及大里溪流域沿線之砂石場,近日取得成果。共取締2家砂石場無廢水排放許可證排放廢水,及1家未妥善操作維護廢水處理設施等違規情形,分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處分。環保署表示,此次陸空聯合稽查,直昇機於空中巡查鳥瞰,發現部分位於河川沿岸之砂石場利用地利之便,在芒草掩護下將未經妥善處理的廢水偷偷排放於河川中,立即聯繫地面車隊趕赴現場稽查採證,當場查獲違規業者。此次行動為「中部地區砂石場污染防治督察專案」,執法單位包括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各縣市環保局、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及空中勤務總隊。環保署強調,以陸空聯合稽查方式執行砂石場之污染管制,頗有成效,未來也將持續辦理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任意排放污染物。民眾發現違規情形,也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舉發。

  • 查濫採砂石 宜蘭縣府無功返

    查濫採砂石 宜蘭縣府無功返

    縣政府懷疑宜昌砂石場涉嫌濫採砂石,30日到三星鄉大洲村的農地採證,因事先沒有知會地主,雖當場聯繫,但地主及承租人都沒有現身,無法現地挖掘,縣府人員等到中午,無功而返。宜昌砂石場及這塊農地均屬劉姓地主所有,30日並未現身,但縣砂石工會理事長許榮德到場聲援,抱怨縣府沒有搜索票,逕自闖入私有地。30日上午8時30分,縣府機要祕書刁志生與縣府國土保護聯合查緝小組人員,在警方陪同下,雇用一部挖土機,到大洲村日興段農地,打算就地開挖,了解是否有濫採。刁志生指出,宜昌砂石場日前申請在該處的礦業用地堆置資源性土方。但後來發現,業者卻違法把棄土堆置在鄰近的農牧用地上。5月2日,縣府開單告發,罰款20萬元並限期改善。縣府懷疑,業者可能違法在農地上超挖砂石,又持限期改善單將砂石外運,再回填棄土,「貍貓換太子」。許榮德聽了很生氣,大聲抱怨附近有人在超挖,縣府不管,卻只拿宜昌砂石場開刀。短短1個月,縣府、警方就去了

  • 大漢溪濕地 北市也說讚

    大漢溪濕地 北市也說讚

    台北縣政府耗資5千多萬元於樹林市大漢溪畔16公頃高灘地設人工濕地,整治鹿角溪並淨化大漢溪水成效卓著,昨天獲受邀參觀的台北市長郝龍斌稱讚「淡水河現在水質是30年來最好,是台北縣大力整治成果」,縣長周錫瑋也得意地說「台北縣市合一,我們玩真的!」去年元月動工的鹿角溪人工濕地水域面積有13.1公頃,規畫有沉沙池、漫地流池、近自然溪流、草澤濕地和生態池,其中草澤濕地面積6萬6000平方公尺,完工後處理汙水量可達1萬2000CMD。縣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員指出,人工濕地是以人為操縱與控制方式,種植能承受高汙染物質的水生植物,不需添加化學藥劑即可收淨化汙水成效,同時營造良好生態環境供生物棲息,且施工成本低廉、維護簡單,不會有二次汙染等問題。高灘處表示,這處濕地完工後可有效減少大漢溪汙染負荷,同時挹注大漢溪乾淨水源,提供河濱公園景觀用水再利用;由於濕地保留完整河岸次生林,創造多樣性棲地,可吸引鶺鴒科、秧雞

  • 砂石場埋暗管排污水 周錫瑋籲嚴辦到底

    砂石場埋暗管排污水 周錫瑋籲嚴辦到底

    三峽「裕豐砂石場」日前遭檢警查獲埋設暗管排放砂石污水,嚴重污染河川。台北縣長周錫瑋17日率水利、建設等局處首長前往查勘並籲檢警在偵辦上應「嚴辦到底」,縣府也已掌握其他不肖業者偷排污水相關事證,將會同檢察官全面掃蕩。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蘇振文偵辦「裕豐砂石場」偷排污水案,1月15日晚間展開查緝並調來四部挖土機挖掘,查獲砂石場在地下5公尺處埋設一條長約500公尺、口徑1公尺的鐵製暗管,排放污水至三峽河,現場20名洗砂工人也被帶回偵訊。周錫瑋17日上午也率水利等相關單位首長到裕豐砂石場,實地勘查污染河川情況,他指示環保局、水利局及經發局,勒令業者停工,並依水利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從重處分,現場查獲的抽水機等洗砂設備全部沒入,縣府還要追討回復環境的新台幣上億元費用。

  • 解決交通 1日起桃園砂石車禁入北縣鶯歌

    解決交通 1日起桃園砂石車禁入北縣鶯歌

    台北縣鶯歌地區道路狹小,平常砂石車、貨櫃車橫行,危及學童與假日觀光客安全。1日起,桃園縣的砂石車將嚴格禁止進入鶯歌地區,也將實施尖峰時段管制。鶯歌陶博館周邊中正二路、尖山路及文化路(隆恩街至中正二路段),假日期間管制砂石車通行。 鶯歌鎮內中正路、環河路、二甲路與三鶯路,有九家預拌混凝土廠、砂石場、瀝青廠、土資場,桃園大溪鎮中庄地區有4家砂石場。住戶多次反應交通與環保問題未獲改善。 頻繁過往的砂石車不但危及交通安全,引起的砂石、灰塵也造成環境污染,商家怨聲載道。台北縣政府1日起實施新措施,在兩縣交界、交流道口設置管制點,立告示牌,禁止桃園砂石車進入,並請業者就近利用北二高的大湳交流道、大溪交流道上高速公路。若要硬闖,就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嚴格取締。

  • 暗管汙染大漢溪 上廁所意外踢爆

    暗管汙染大漢溪 上廁所意外踢爆

    台北縣樹林市枌發實業公司涉嫌偷埋暗管排汙水,環保局監控半年苦無對策;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蘇振文25日搜索仍無所獲,直到26日清晨環保局技士許銘志上廁所,踢翻遮蓋「切換閥」的塑膠桶,循線挖出長達200公尺暗管。「上個廁所也能踢到寶!」許銘志說,白天枌發都從正常渠道排放汙水入溪,晚上則「偷天換日」將含泥量很高的汙水,經由場內150公尺、場外50公尺的暗管排入溪裡。他使用桃紅色的粉狀「追蹤劑」,讓汙染源無所遁形,卻使得自己渾身紅通通,成為現場最「紅」的人。蘇振文指揮縣府人員從「切換閥」位置倒入桃紅色「追蹤劑」了解整個水路、流向,從閥體下方於場內先開挖找到暗管,再於堤防出水口、公司大門往下開挖,在深3公尺處終於看到暗管,相關人員紛紛蒐證,並留置枌發公司的工作人員偵訊。蘇振文指出,枌發是合法處理砂石場,卻暗中經營建築廢棄物和廢土處理,環保人員長期監控,估計業者每天處理超過1萬立方公尺汙水,而枌發公司「反

  • 重大水汙染業 北縣擬徵恢復費

    重大水汙染業 北縣擬徵恢復費

    台北縣擬妥「北縣重大水汙染破壞環境之恢復成本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初稿,規定只要公告納入規範的重大水汙染行業,1年內遭查獲放流水超過水汙法標準5倍或埋暗管偷排汙水,合併達3次以上,除依水汙染防治法處罰,並將強制徵收環境損害恢復費用。 預計2008年7月正式實施,目前政策決定砂石場優先納入規範,不排除把電鍍業、印刷電路版製造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業者等達一定排放量者,公告納入第2批適用對象。 草案明訂費用由汙染行為人負擔,汙染行為關係人負連帶責任。一旦構成求償要件,將先假扣押廠房、土地或股東財產,再強制執行。 環保局說,水汙染防治法雖可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但最高只處罰1800萬元及勒令停工,已遭汙染的環境恢復成本由政府或社會負擔,非常不公平。自治條例在彌補水汙法之不足,以「汙染者付費」原則來恢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