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清古蹟保存與停車場共構的理論想像陷阱!
昨日某大報文化版同時有兩篇建築學者訪稿,文中多表支持竹中辛校長公館與地下停車場共構論點。學者以國外考察經驗指出,在"不影響交通原則"下,可接受該基地增建新設施物,並以京都寺廟、英國教堂、法國羅浮宮增建為例支持辛公館與地下停車場「共構想法」。 一如都市發展中的工業區開發與環境生態保護爭辯問題,我們不贊成為環保而犧牲合理土地開發行為,也不贊成完全以經濟成長為目標而忽視土地承載力的政策。是故,學界才有多人嘗試提出經濟發展與環境共生的理論模式以解決現實世界的衝突... 法國奧賽車站再利用成美術館,歷時十年以上且經公開辯論;羅浮宮金字塔更經市民投票表決才進行後續評估。上述公開發言權,在傳統公共設施興建過程中,是被某些如建築專業與公私規劃單位所壟斷的,直到市民參與觀念興起...前述國外案例與本案條件完全不搭調,必須根據「個案」特質評估,而不是一味誇大國外經驗與理論光芒。共構必須由定性與定量兩方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