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揚掩埋場

  • 永揚案事涉烏山頭水源 環團要求一併列入專家會議討論

    永揚案事涉烏山頭水源 環團要求一併列入專家會議討論

    永揚廢棄物處理廠尚未營運,烏山頭水庫水源疑已受污染,一群遠從南部北上的環團代表,昨(7)日聚集環保署前,要求環保署調查污染源。此外,他們要求環保署公開「清除處理費」帳目,並用於水源污染調查。下午原訂永揚案專家會議第7次會,在7位專家中,5位請假下流會,現場在可發言、可討論但不做決定前提下進行。 台灣電磁波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南台灣水源告急,幾個重要的水庫,曾文、南化水庫崩塌淤積嚴重,烏山頭水庫更形重要。而經環保署召開之永揚案專家會議,已確認永揚場址存在北勢坑斷層及斷層破碎帶,而前次專家會議結論,卻沒有要求應進行永揚場址地下水是否流往烏山頭水庫自來水水質保護區之調查,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應運用部份清除處理費用於相關污染調查。 對此環保署表示,隨水費徵收之垃圾清除處理費,係縣市政府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4條規定徵收,並應用於各縣市轄內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作業工作所需。目前各縣市所訂徵收

  • 永揚掩埋場污染水源爭議 決由第三方團體模擬實驗

    永揚掩埋場污染水源爭議 決由第三方團體模擬實驗

    2001年台南東山鄉嶺南村急水溪的水源保護區解編,隨即永揚垃圾掩埋場通過環評,進駐當地。只是附近居民世代種植柳丁,靠的都是急水溪的水,居民擔心垃圾掩埋場的滲水將會污染急水溪,另外掩埋場距離烏山頭水庫僅一公里,居民與環保團體憂心滲水沿著地下水流入烏山頭水庫,影響大台南地區居民用水安全。環保團體調查發現掩埋場之下有斷層經過,導致地下水能經由斷層流向水庫,為此環保署組成專家會議以釐清疑點。昨(11)日環保署召開第六次專家會議,主要針對「永揚場址地下水數值模擬」進行討論。雖然日前台南環保團體表示附近水質遭到污染,但專家會議表明水質問題不在討論之列,會議只處理地下水流速、流向問題。最後決議由第三方團體進行更多模擬。實驗針對兩種狀況進行模擬:斷層僅經過泥岩層,與斷層既經過泥岩層也經過表土層,模擬三種況狀:高透水、低透水及不透水。模擬結果表示,若斷層僅經過高透水性的泥岩層,地下水的確有滲漏的可能,至於滲

  • 台南環盟揭發:烏山頭水庫附近水井 含砷逾監測基準兩倍

    台南環盟揭發:烏山頭水庫附近水井 含砷逾監測基準兩倍

    環保署日前監測台南永揚垃圾場附近水井,發現水質中含有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氯甲烷」、「甲苯」。另外,多口監測井測到的砷、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氯鹽、總有機碳、鐵、氯乙烯、氯仿,都已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註1)台南環盟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環保署列席說明,然而環保署搶在記者會前發布新聞稿,指環盟設置的監測井不標準,且拒絕出席記者會。立委田秋堇痛批環保署「不敢面對自己的報告」(這份報告是環保署監測的官方報告)。環盟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設井錯誤,且願意再自費挖一口井,請環保署派環保人員在場監工,再請環保署重新採水樣,以召公信。等到水源汙染才要管,要環保署何用?前環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水源區附近有大大小小的湖泊,監測井有一口超過砷管制標準(每公升0.056毫克,第一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是0.025,管制標準是0.05毫克)。還有許多汙染及致癌物質已超過第一類或第二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

  • 烏山頭水庫鄰近監測井 測出氯甲烷、甲苯等毒性化學物質

    烏山頭水庫鄰近監測井 測出氯甲烷、甲苯等毒性化學物質

    台南環盟25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日前由環保署採樣烏山頭水庫附近水井水質檢驗結果,發現水質中含有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氯甲烷」、「甲苯」。另外,多口監測井測到的砷、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氯鹽、總有機碳、鐵、氯乙烯、氯仿,都已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台南環盟警告,汙染物已威脅民眾飲用水安全,要求政府應立即拿出對策。永揚垃圾場申請在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設置,由於垃圾場有斷層通過,當地地下水豐沛且流向烏山頭水庫,台南環盟以及當地居民組成「搶救烏山頭水庫自救會」監督多年,這次是首度發現監測井有列管毒化物。台南環盟去年「自費」沿著北勢坑斷層,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設置4口監測井、水源區北方500公尺範圍內設置8口監測井,總計12口深度井(深度20~30公尺)。事後環盟要求環保署採樣台南環盟挖的12口井、以及永揚公司垃圾場內原本自行挖的10口井、場址鄰近村落4口民井之地下水,總計26口井。環保署:汙染物屬

  • 台南環盟提新事證:永揚場址及緩衝帶涉侵佔國有地

    台南環盟提新事證:永揚場址及緩衝帶涉侵佔國有地

    永揚垃圾掩埋場爭議案,台南環保聯盟上週六(16日)再向台南地檢署、國有財產局、台南縣長蘇煥智提出違法新證據。環盟指出,永揚場址及緩衝帶已侵佔國有地(東山鄉前大埔段970-78);且違法開路,在國有地開八米路並偽造文書,以此通過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及水保計畫審查,要求蘇煥智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永揚掩埋場案。環保團體16日帶著違法新事證到台南縣府陳情,由縣府主秘孫重輝、農業處處長郭伊彬接受。前環保聯盟陳椒華表示,原本蘇煥智另有行程,但稍後主動表示要聽環保團體意見,表示他很重視環團提出的新事證,將會立即要求相關單位釐清說明。東山鄉嶺南村村長陳顯茂舉證,永揚公司2000年環評書中所指的地籍套繪圖(東山鄉前大埔段970-78國有地道路部份),其實是在永揚場址地界線外。而所謂的「6米既成道路」是在永揚場址之地界線北側。但永揚公司於2002年提出的環評書中,該路卻被劃入永揚場址範圍線內,永揚公司明顯

  • 烏山頭水庫集水區監測井 導電度超過標準26倍

    烏山頭水庫集水區監測井 導電度超過標準26倍

    台南縣永揚垃圾掩埋場案,今日(8)環保署、台南縣環保局、東山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台南環盟環事長謝安通、東山鄉嶺南村民等人,現勘地下水盲管恢復作業,同時檢測盲管地下水。發現凌晨下了小雨,但盲管出水量卻很大,證明場址地下水多。另外測得導電度高達3460μS/cm,超過灌溉水標準五倍。辯說沒地下水,為何還要設盲管?前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質疑,永揚一再辯稱說場址沒地下水,那為何又要在場址下設盲管?(設盲管的用意是避免地下水造成不透水布滑動)而且還違反掩埋場設置規範,設置多隻盲管往上穿過不透水布到地面(用意是在豐水期時讓地下水往上排,以免不透水布因地下水太多而擠破)。經前年11月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去年底環保署兩度現勘,都要求永揚應去除往上穿過不透水布的盲管。今天會勘的用意,就是檢查永揚是否去除了盲管,結果都已去除,另外又採了水樣檢測。不過陳顯茂表示,南部現在是枯水期,因此地下水較無上衝可能,盲管仍

  • 環盟發表大台南市環境建言 並要求前縣長針對永揚案公開說明

    環盟發表大台南市環境建言 並要求前縣長針對永揚案公開說明

    台南環保聯盟今日(30)舉行年終記者會,針對2010年台南縣市合併升格提出「2010大台南市環境建言」。另針對環盟持續關注的「搶救烏山頭水庫」事件,提出台南縣府環保局於89到91年間,受理申請及環評過程嚴重瑕疵新事證,除向監察院及司法檢調單位檢舉,也要求目前各表態參選者,如陳唐山、蘇煥智、許添財、賴清德,李全教等人重視。永揚案南縣環保局重大行政瑕疵,要求前局長李穆生說清楚前環盟理長事陳椒華表示,前台南縣環保局長李穆生,於89到91年永揚案環評及受理申請時,讓永揚不需進行土地變更、不必送區域計畫審查,有違法之嫌。陳椒華指出,李穆生於90年永揚案進行三次審查會時,超乎常理更換了三位課長、三位承辦人員,導致環評定稿本漏列重要審查結論,包括應進入二階、應提坡度專章、農業局提出運輸系統應按規定設計、環保局提出要求應補齊進場道路之土地意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等重要審查意見。

  • 永揚掩埋場涉環評書造假 台南高等法院第二次開庭

    永揚掩埋場涉環評書造假 台南高等法院第二次開庭

    前言: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90年通過環評後爆發環評書多處造假,台南地方法院檢察官於95年起訴。法院審理時,被告雖坦承部分環評內容錯誤,但強調是「誤值」,台南地方法院去年7月判決被告無罪。但環保團體認為永揚公司偽造環評書事證明確,不服向台南高等法院提起上訴。6月2日台南高等法院舉行第一次程序庭。12月15日舉行第2次程序庭,主要是確認證據。預計明年(2010)2月2日再舉行第三次程序庭。 東山自救會委託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代表出庭,她向法院提出永揚公司新違法證據。法官最後裁示,一、有關永揚涉及偽造民調部份,將再傳證人。二、偽造既成道路部分將再查證。三、地下水流向將再請教專家。環保團體提出新事證如下:一、推論地下水疑已汙染並擴散到場址外依環保署土基會98年調查,包括永揚場址監測井、場外環保團體所設3井,都已測出汙染異常數值,導電度異常高於農業灌溉用水標準。硬度、總

  • 永揚掩埋場 環盟疑偷埋爐渣

    永揚掩埋場 環盟疑偷埋爐渣

    台南縣環保聯盟14日召開記者會,懷疑東山鄉永揚掩埋場南側,早就偷埋「爐渣」,擔心滲透地下水,汙染下游的烏山頭水庫,影響大台南地區20萬人飲用水及雲嘉南15萬公頃的農地灌溉,已在今年7月向台南地檢署檢舉。台南縣環保聯盟前理事長陳椒華說,東山鄉環保護自救會會長陳顯茂在掩埋場址南邊的北勢坑斷層面,發現疑已遭汙染的地下水,有濃烈的化學味,要求台南縣政府調查是否已汙染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台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謝安通指出,烏山頭水庫是重要的民生及灌溉用水,一旦遭到汙染,影響太大了,要求台南縣政府撤銷永揚掩埋場設置。環保局副局長侯俊彥指出,縣府同意永揚掩埋場設置,但還沒有同意試運轉,盟保團體指控偷埋爐渣,必須由檢察官認定,才能開挖。縣長蘇煥智曾說,若永揚掩埋場位在斷層帶,就不會發給操作同意書,這部分由環保署委託學者專家研究中,也調查有無地下水汙染。

  • 永揚垃圾場專家會議 學者:兩個月內重啟調查

    永揚垃圾場專家會議 學者:兩個月內重啟調查

    前言: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2001年通過環評,後來業者被揭發環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環保團體調查發現,垃圾場往南沿著北勢坑斷層到烏山頭水庫之間,發現至少有五處水池。水池形成的原因,研判是地下水流經斷層碎裂帶湧出而形成湖泊。垃圾場滲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碎裂帶汙染烏山頭水庫。事後永揚業者以800萬元委託「成大衛星資訊研究中心」做地下水及微地震監測。台南環盟指控這份報告不實,包括錯誤判斷場址無斷層通過、誤導場址屬南化泥岩層、隱瞞地下水流速事證等等。環保團體3月中向教育部、環保署舉發台南縣永揚垃圾場預定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造假、成大接受業者委託做出不實報告。環保署於19日舉行專家會議釐清爭議。

  • 敬邀連署:要求舉辦行政聽證會 審斷東山掩埋場

    敬邀連署:要求舉辦行政聽證會 審斷東山掩埋場

    【敬邀連署】防範掩埋場污染烏山頭水庫水源,要求環保署及台南縣政府舉辦行政聽證會,以撤銷永揚掩埋場案永揚環評書錯誤百出 場址附近多裂隙及水池台南縣永揚掩埋場不當設置,由於緊鄰烏山頭水庫水源保護區,且業者涉嫌偽造文書提出錯誤百出資料誤導環評審查通過,致使嘉南平原水資源面臨嚴重污染浩劫,尤其各方調查證實場址地下水位高、場址有斷層貫穿,一旦垃圾進場滲透污水,將沿斷層裂隙帶滲流擴散並污染烏山頭水庫,我們要求公部門有所作為,舉辦行政聽證會,以永揚公司偽造不實已遭起訴事實,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掩埋場案,莫讓嘉南200萬人民水源安全自此斷送!業者涉嫌違法造假永揚業者環評書涉嫌違法造假,97年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書中,業者已承認其環評書存在多處錯誤,98年3月台南地檢署又併案起訴永揚垃圾場聯外道路偽造文書,近日環保團體再檢舉同意設置文件偽造地表下20公尺無地下水;也提出「永揚案偽造不法及場址存在斷層、地

  • 成大隱瞞永揚掩埋場微水試驗數據 環保聯盟提告

    成大隱瞞永揚掩埋場微水試驗數據 環保聯盟提告

    台南環保聯盟因質疑成大衛星中心隱瞞永揚掩埋場微水試驗數據,同時氣憤成功大學不提出微水試驗原始數據,又缺乏具體解釋,18日由環盟理事長李建畿及東山鄉環保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出面,正式向台南地檢署遞交檢舉函提出控告。環保聯盟表示,永揚在烏山頭水庫旁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委託成大進行相關環境評估,經費超過8百萬,但在成大調查報告中,完全不見滲透係數演算過程,並涉嫌誤導當地地質是地下數千公尺之泥岩等,經過聯盟成員數次拜訪,成大仍不提出微水試驗原始數據,也缺乏具體解釋,環保人士才憤而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