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突發空污事故「2小時內」通知民眾 環團批草菅人命
從六輕氣爆、台中后里輪胎廠大火、到高雄地下管線氣爆、垃圾場大火等,突發的空氣污染威脅民眾健康與生命財產。為確保應變計畫平時準備好,意外發生時盡快告知民眾,環保署擬定「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草案),並於今(24)日辦理公聽會。該辦法除規範1000多家工廠應擬定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外,也要求地方主管機關應在接獲重大空污通報後「2小時內」通知民眾。環保團體砲轟「2小時」才告知是「草菅人命」。環保署解釋,需要時間判斷,才能提供正確訊息,避免不必要恐慌,但環團反批,被瞞著不知道,更恐慌。2小時內發警報 環保署:確保訊息正確根據2018年8月1日公告的《空污法》,為了控制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的傷亡,公私場所平時就要擬定「緊急應變措施計畫」,縣市主管機關也應在事故過程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環保署為此擬定作業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