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記者真的需要採訪計畫書嗎?
2016年2月1日第九屆立法院報到當天,部分公民記者成功打破過去無法通過的柵欄,成功以自製的公民記者證換到立法院臨時採訪證,讓網路鄉民們一片讚聲,討論著隨著民進黨立委在國會過半,立法院似乎真的有些不一樣了。公民以手機紀錄立院外大型集會。圖片來源:tomscy2000過去立法院依據《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管控能進入立法院的媒體。其要點第四條規定,需要是隸屬於每日發布新聞中包含60%的全國性政治、文教、財經、社福等之商業登記公司專職從業人員,才符合發放採訪證條件;報導地方新聞或於網路上主觀性發表新聞者不算。綜合上述要點,要得到立法院的採訪證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依照第一點:中央社、公共電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中央廣播電台、警察廣播電臺、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苦勞網、環境資訊電子報、上下游市集等知名媒體都將因其為法人登記,而非商業公司登記被拒之門外。如依照第二點:今周刊、壹週刊、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