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揆確立食安三級品管原則 要求落實業者自律、機構驗證、政府稽查
行政院長江宜樺24日主持「食品三級品管專案會議」,會中確立食品安全三級品管原則,即「業者自律、機構驗證、政府稽查」。江宜樺表示,具體而言,第一級為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為獨立機構驗證,第三級則為政府稽查評鑑。會中並就三級品管原則做出重要決定。針對第一級品管之業者自主管理,江宜樺指出,政府將要求達一定規模(例如一定資本額以上)的食品業者,設立衛生安全實驗室執行自主管理,至於非大型業者,將分批要求廠商委託實驗室進行自主檢驗。實驗室部分,經衛福部盤點,已認證有60家,未來還可增加30至40家,全國總計100家實驗室,應足以支應第一級管理需要。針對第二級品管獨立機構驗證部分,江宜樺表示,政府將扶植或加強獨立驗證機構能量,增加其人力資源,除了執行食安驗證之外,也能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查核工作。有關第三級品管,重點在政府稽查,江宜樺表示,政府明年將新增70名食品安全人力,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基層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