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氧化物

  • 環保署預定九十一年十二月起,台南縣市的工廠限用含硫量0.5%的燃料油

    環保署預定九十一年十二月起,台南縣市的工廠限用含硫量0.5%的燃料油

    為積極由源頭改善硫氧化物及其衍生的懸浮微粒污染問題,環保署預定於近期內公告自今(91)年12月1日起於台南縣、台南市的工廠限用含硫量0.5%的燃料油。 空氣中二氧化硫主要來自燃料中的硫份,經由燃料使用、燃燒產生二氧化硫所致。環保署說;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的方式有兩種,一為由源頭管制,使用低硫份燃料,另一為污染源管末處理,即於燃燒設備後裝設廢氣脫硫設備,以去除煙氣中的二氧化硫氣體。而加裝脫硫設備的管末處理,工廠必須投資相當高的防制設備成本且持續有效操作,方能有所改善,而由燃料成份予以規範,則是較為徹底有效的方法。 為減少固定污染源排放硫氧化物污染問題,環保署自79年起,即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始管制燃料油的含硫量,自79年的1.5%降至82年的1.0%;另針對硫氧化物污染較嚴重的縣市,自85年開始,陸續公告限用含硫量0.5%燃料油的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市、台中縣、彰

  • 新設電廠環保門檻大幅加高

    新設電廠環保門檻大幅加高

    為加強管制新電廠的污染排放,環保署20日初步決定1998年1月起,加嚴新設電廠廢氣排放標準,環保署估計新標準將較現行標準嚴格1至3倍。由於未來電廠已經不再是台電公司獨門生意,因此這項標準將首先適用於民營電廠。據了解,由於目前已經送達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或審查完畢的民營電廠數量高達11個,其中只有2座電廠是採用比較乾淨的天然氣發電,其餘多是採取煤、油等污染性較為嚴重的燃料發電,因此環保署不得不提高新設電廠環保標準。環保署20日邀集學者、專家研商「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正草案」會議。環保署表示,現行電廠排放廢氣中含氮氧化物,依其使用燃料不同為100至250 ppm之間,含硫量標準為50至200,新標準實施後,平均將加嚴一至二倍。空氣品質暨噪音管制處表示,如果實施此一標準,11家申請設立的民營電廠中,估計有6家民營電廠氮氧化物無法達到,4家民營電廠硫氧化物無法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