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

  • 毒玉米事件後遺症

    毒玉米事件後遺症

    用泰國毒玉米做成的碎玉米流入公賣局成了製米酒原料,事件發生後。便有食品學者指出不依法好好處理,可能會創造出引起動搖食品安全管制根本的「公賣局米酒事件模式」。毒玉米案仍在司法程序中,博士美公司進口「格外品」全脂奶粉,果然馬上出了一道難題,向臺灣地區的食品衛生管理方法挑戰。所謂「公賣局米酒事件模式」,是部分人士認為,公賣局即使用泰國玉米做成的碎玉米製米酒,由於製酒過程已可用科學方法除毒,因此這種米酒既不含毒,將來重新販賣「應無問題」。他們的訴求是:「既無毒,為什麼不能喝?」衛生署當時不願為公賣局檢驗米酒,原因是「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明文規定,只要是製米酒用了像毒玉米這樣有問題的原料,米酒就必須依第30條規定「沒入銷燬」。因此衛生署的看法是,依法律觀點,這批米酒不必經過檢驗,命運只有一途──銷燬。單從公賣局的米酒事件中,很難看出公賣局與衛生署之間爭議究竟有何重要含義。博士美「問題奶粉」事件加

  • 「PPB」笑話之外

    「PPB」笑話之外

    玉米黃麴毒素風暴吹過後,輿論要求當局注意黃麴毒素影響國人健康,衛生單位已有回響。行政院食品衛生處長劉廷英指出,現行的黃麴毒素食品安全標準50 PPB(10億/50)是民國66年,根據當時的「現實情況」所訂出來的,換句話說是一項「遷就業者能力」而非真正基於「國人健康」考慮下的產品。黃麴毒素在美日各國,食品安全都是「零」容許,也就是必須做到機器檢驗不出來的程度。國內糧食的黃麴毒素標準為50 PPB,顯然不合時宜。劉廷英表示,在調整標準之前,應該先大規模檢視國人暴露在黃麴毒素汙染下的狀況。他說:「我們關心的不只是黃麴毒素而已,色素與其他含毒汙染物或添加劑,也應一併追查。」食品衛生處日前有一件被擱置的「重點科技方案」──分區普查國人每人每日攝入食物中的毒物含量。這項計畫是擬定食品衛生毒物限量的先期工作,有了這樣的普查,制定出來的衛生標準才有實質意義。這項計畫是利用問卷,於社區中收集居民在「生活圈」

  • 機密研究:黃麴毒素污染調查

    機密研究:黃麴毒素污染調查

    泰國玉米含過量黃鞠毒素,經濟部為存廢問題大感頭痛。一名農學博士說:「這全是明知故犯,自找麻煩。」早在3年前,國內衛生單位便根據「臺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一項3年期的研究「改善飼料穀物品質研究專輯」中有關「進口雜糧黃麴毒素汙染調查」的結論,從各方條件評估,泰國玉米無法符合食品安全需求,而無限期停止泰國玉米進口。許多參與這項計畫的學者,在10月初獲知,國內將從泰國進口玉米的消息,都大吃一驚。他們表示,作這個決定的決策者不是沒看過雜糧基金會的報告,就是根本忽視專家學者的意見。由於雜糧基金會的兩大冊以研究黃麴毒素為主的報告,重要內容是以「密」件處理,在外流傳不廣,甚至政府有關單位也未必有這份資料。雜糧基金會的這份報告,比較「震撼」的有兩方面,「國內、進口雜糧穀物製成品黃麴毒素含量調查」與「黃麴毒素在家畜的殘留量調查」。雜糧基金會以事涉敏感為由,密件處理,「非經同意」不許研究者對外發表,而且每冊書都被

  • 0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