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煙

  • 油煙排入水溝 最高罰百萬

    油煙排入水溝 最高罰百萬

    不少餐飲業為了避免油煙飛散遭抗議,常以導管將油煙引入溝渠,不過,現在起這樣的行為也被視為空氣污染行為,一旦被環保局勸導改善不聽,餐廳或攤販等營利單位可罰10萬到100萬元,非營利的個人違法,處5000到10萬元罰款。環保署已在2007年4月12日公告這項污染行為,10月1日起開始取締,基隆市環保局為讓餐飲業瞭解新規定,3日召開說明會,與會約60家業者,其中多數是屢被民眾陳情抗議的店家,包括熱炒店、燒烤店、便當店、早餐店。環保局指出,烹飪難免產生油煙,但處理與未處理、處理不當差別很大,沒有妥善處理造成的空氣污染相當嚴重,足以影響人體健康,尤其會引發肺癌、鼻咽癌、口腔癌,若以油煙污染特性區分,快炒、燒烤污染更是嚴重。 環保局歷年稽查也發現,大部分餐飲業都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不是將油煙廢氣排到空氣中,就是接管至排水溝,避人耳目,這種作法時間一旦久了,水溝會因油垢而發生阻塞,衍生惡臭、滋生蚊蟲

  • 油煙排入水溝要罰 桃園實施首日有民眾檢舉

    油煙排入水溝要罰 桃園實施首日有民眾檢舉

    環保署4月份公告禁止油煙廢氣排入溝渠,桃園縣政府經過半年的宣導,從10月1日起展開處罰措施,第一天就有民眾向環保局檢舉。稽查課根據陳情前往平鎮市一家餐廳稽查,因為業者是將排油煙管接到屋頂陽台,管末再接到盛水鐵桶以吸附油煙,雖然不是接管排放到水溝,不過仍然有可能造成污染,稽查課當場要求限期改善。環保局稽查課表示,部份餐廳和住家將油煙管接到溝渠,造成排水溝油垢阻塞,產生惡臭,影響環境衛生和空氣污染,而且類似的陳情案件越來越多。環保局長陳嘉興指出,禁止油煙廢氣排入溝渠不只針對餐飲業者,也包括一般家戶,環保局除提醒餐飲業和家戶注意油煙及廢氣排放,並強調餐廳和家中油煙直接排到水溝,就是違反空污法,依法要處罰,家庭油煙將處新台幣5000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是餐廳油煙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