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霄裡溪不能被污染,廢水不能給人喝!
先前環保署以經濟部公文為理由,認為「因經濟部已表明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已無違反審查結論,故無需另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申請變更」,在未經任何評估的情況下,允許已經汙染霄裡溪十餘年的華映、友達兩間面板廠將錯就錯,繼續排放廢水。理應為民眾水質把關的環保署迴避自己的責任,已經嚴重失職,如今變本加厲,準備用同樣招數,讓華映擴廠和宏碁渴望園區新設工廠的廢水也排入,等於宣告甲類水體霄裡溪死亡!環保署未盡保護水源水質的責任法理上,經濟部和環保署聯手設計的招數是無效的。因為霄裡溪、鳳山溪交會口一帶是民國 87年新竹縣政府公告的「新埔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環保署今年5月才完成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變更政策環評」,也確認新埔保護區公告至今仍有效。即使要變更,也是新竹縣政府的權責,不可能讓經濟部以一紙沒有法律依據的公文,就說「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這是知法犯法的行為。飲用水含有毒金屬 民眾免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