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復育路遙遙,前程似錦?或「錢」程是「緊」?(下)
以「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為方針20世紀末,許多國家陸續投入整治與復育河川環境的工作,至今在治理目標、工程技術、治理效果的評價與應用等各層面,皆累積了不少的經驗與成果,發展出普遍可以實際應用的評價方法體系,對於投入資金在河川環境的整治上,可說發揮了一定程度的輔助效果。環境價值區分為可利用性價值與非利用性價值兩大項,兩大項當中又可再分為直接的、間接的、顯現的與潛在的等多項價值,將這些價值搭配運用於複雜的河川環境(牽涉了水量、水質、生態、景觀與文化等要素),還無法達到對河川的所有要素來進行核算,因此在實際的操作上,僅能對其中的部分要素來進行重點式的效益分析。再者,環境改善的效益難以運用直接性的市場價格來計量,因此多採用間接性的核算方式,來取得效益評估。在此原則之下,以日本來說,在評估經濟效益的核算方法,便有多種方法與計算方式來加以輔助與善用,而其中像是替代法,還包括了防止支出替代、恢復費用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