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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對生物安全議定書的因應

    台灣對生物安全議定書的因應

    日前蘇聖華先生為文介紹了生物多樣性公約中的生物安全議定書,非常詳細。這一個重要國際協議,在我國官方正式的名稱是「卡塔黑納生物安全議定書」(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中文係依國際慣例,照西班牙語直接音譯哥倫比亞該城市名字而來。蘇先生在文中憂心台灣對議定書渾然未覺「弄不清楚其中規定」,而遭受制裁,恐怕是部分過慮了。生物安全議定書是近年來最重要的國際環保協定。其主旨是出於人類對地球生態環境的關懷,在聯合國努力策動之下,首度成功的將「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的環保觀念訴諸正式文字,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條約,從今年五月在奈羅比開始簽約以來,估計大概明、後年,經簽約各國分別通過其國內立法程序認定,便可實施。台灣受限於國際形勢不是簽約國,但美國代表1993.6.5簽署後,國會則根本拒絕認可簽約。美國以世界上最主要改性活生物(L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