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WTO看美國農業
1981年農發會送我到美國維斯康馨州(Wisconsin),參加美國FFA(Future Farmer Association)進修計畫。受訓後返國想要大展身手,但因為我沒有農業市場知識,也不懂農產行銷規劃 ,所以我大敗。因而賣掉農地,還清債務,轉換跑道,改做房地產買賣。1988年因某種特殊機緣再度前往美國求發展,我還是再度選擇農業做為我的理想目標。專心研究農產品行銷,直接投入農業市場工作,直到2003年退休回國為止。以下針對我個人在美國期間,所看到的美國政府在農業轉型上所做的扶導政策,簡述參考如下:一、從傳統經營模式進入農業企業化,美國政府與農民如何因應?1980年代當時美國大部分的農戶還是維持傳統經營模式,養牛的要自己種植飼料,例如玉米、牧草等;養豬的也是自己種植豬所要吃的飼料作物,完全自產自足。飼養的數量則因地的大小而定,販賣牛、豬的收入是他們主要的收入。牛、豬吃剩的作物再轉賣是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