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殼蝸牛聯盟

  • 自我感覺良好的居住正義

    自我感覺良好的居住正義

    蝸行了22個年頭,台灣住宅的根本大法「住宅法」,及攸關不動產市場透明化的「實價登錄三法」,終於三讀通過,是台灣居住正義向前跨越的一小步。然而,讓民間團體感到十分遺憾及無奈的,在修法過程中,不斷看到既得利益者的強勢阻擋、行政部門的推諉卸責,導致法條內容趨於保守,對於弱勢保障、社會住宅推行、房市交易透明的實質效果有限。距離法案正式實施仍有一年時間,相關子法將陸續研訂,因此民間團體針對法案內容提出以下幾點質疑及主張,嚴正呼籲行政部門亡羊補牢,於子法中將具體規範納入。一、住宅法對弱勢家戶之保障保守且退步「扶助弱勢」是社會住宅的核心價值,但行政部門卻「致力刪減弱勢者的保障比例」,導致最後入法的保障底線僅僅10%,無疑是獨步全球之荒謬創舉。此外,第六章的「居住權利平等」中,一些經常發生的居住歧視行為,如遭受暴力脅迫、房東拒絕出租、銀行拒絕貸款等,都在營建署「害怕爭議」的鴕鳥心態下,將禁止歧視條文大量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