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輻射容許量標準應該調降
在沒有發生核災的台灣,我以為我們的食品輻射容許量標準是零。然而根據新聞報導,衛生署將修訂「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其中其他食品的銫容許量將由現行370貝克/公斤提高到600貝克/公斤。我的驚訝、憤怒、不解在於,為何在沒有核災的台灣,現行食品輻射容許量標準不是零,竟然那麼高!其中乳品及嬰兒食品的銫容許量370貝克還高於日本福島核災後的暫定標準200貝克!日本核災後的暫定標準已經被斥為殺人的標準了,況且孩童的細胞分裂活躍,承受核輻射的風險高於成人好幾倍,衛生署擬修訂的草案,其中銫容許量竟然還調高!增列的鍶89、釕103等容許量更是高達1000貝克/公斤!台灣現行的食品輻射容許量標準是參考美國於車諾比核災後依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之評估資料而訂,這是發展核電國家不得不承擔的代價,用民眾健康換取核電利益所付出的代價。衛生署這次的修正草案增加管制範圍,並宣稱此草案是參照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