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姆勒與旗下美國賓士 將為排放測試作弊賠上15億美元
美國和加州政府與德國汽車大廠戴姆勒及其美國子公司美國賓士達成和解,戴姆勒與美國賓士因出廠柴油車在排放測試上作弊,違反《乾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和加州法律,必須支付8.75億美元的民事賠償金,以及大約7,030萬美元的其他罰金,創下《乾淨空氣法》生效以來第二高的民事賠償金額。若再加上召回計畫和聯邦補救措施,戴姆勒總共要付出約15億美元(約新台幣438億元)來達成此次和解。達成和解後 戴姆勒須召回2009至2016年的賓士柴油車美國環保署、司法部和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於9月14日在華盛頓特區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遞交和解協議,戴姆勒必須召回2009年至2016年間在美國銷售的所有賓士柴油車,修理其排放系統,涉及約25萬輛輕型和中型柴油車,即2009-2016年款的小客車和Sprinter廂型車。戴姆勒也必須延長這些車輛中某些零件的保修期限,設法使車輛減少排放會產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