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新聞回顧:臭氧層保護公約第一個全球批准的環保協議
9月中旬東帝汶批准管制臭氧層破壞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為世界上第196個、也是最後一個簽署該公約的聯合國會員國。此舉並為國際環保公約寫下新的里程碑,讓《蒙特婁議定書》成為第一個獲得全球一致批准的國際環保協議。1989年1月1日,「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Vienna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Ozone Layer)生效,其後幾經修訂而成現行的《蒙特婁議定書》。該議定書受到國際上廣泛的採納與執行,被譽為國際合作的特殊典範。《蒙特婁議定書》的建立,是為了淘汰使用破壞平流層的污染物質,以使地球能夠屏障來自太陽的破壞性紫外線;由於臭氧層破壞物質也是潛在的溫室氣體,此議定書的執行也有助於對抗全球暖化。全球性監測資料證實,大氣中關鍵的臭氧層破壞物質正在逐漸減少。科學家相信這是《蒙特婁議定書》逐步淘汰使用此類物質的政策使然,若持續下去,在2050至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