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山頭水庫

  • 烏山頭水庫地下水 遭垃圾掩埋場污染

    烏山頭水庫地下水 遭垃圾掩埋場污染

    環保團體日前舉發台南縣六甲柳營垃圾場已污染174縣道以南之烏山頭水庫地下水,20日邀環保署與縣府官員現勘,現場卻發現365天都呈醬油色之滲污水竟異常澄清,細看有被大量水流沖刷痕跡,環保團體質疑有湮滅污染證據嫌疑,因橋下流水被沖刷澄清,上游卻殘留污染沉澱污水,明顯被動手腳,要求環保單位調查。環保團體日前採樣送二家公信單位檢測,發現六甲垃圾場北側之地下水pH及導電度皆偏高,達8.1及8.3,導電度達7410μmho,已十倍於農業灌溉用水;六甲垃圾場南側採樣三處也發現導電度偏高,達2000μmho以上,已三倍於農業灌溉用水之導電度,至於鐵及錳也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十倍以上。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吳麗慧表示,根據環保署2007年所進行之「監測井管理及高污染潛勢地區地下水質調查計畫」,其中台南縣六甲、柳營鄉區域性垃圾掩埋場之二個地下水監測井,已發現導電度、氨氮、總有機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物、硫酸鹽等超過

  • 環團促撤銷永揚掩埋場許可

    環團促撤銷永揚掩埋場許可

    堅決反對永揚垃圾掩埋場的東山鄉環保自救會,21日與各地環保團體連袂求見台南縣長蘇煥智,要求撤銷永揚環評審查結論。蘇煥智表示,縣府必須依法行事,如果能提供確切證據,證明該垃圾場會汙染水庫,或位處斷層帶,縱然得理賠,也一定撤銷設置許可。 由於永揚涉違法開路、偽造不實證明誤導環評審查,行政法院將即宣判,東山鄉環保自救會乃發動環保團體,昨天(21日)上午在縣府第一會議室與縣長蘇煥智溝通,請縣長能依行政程序撤銷永揚的環評審查,並向內政部撤回南盛隆的垃圾場申設案。 主婦聯盟前董事長顏美娟、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吳麗慧、台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謝安通等人表示,永揚地下水會滲透汙染烏山頭水庫,卻製造不實資料欺騙環評審查委員,就行政程序而言,縣府是可馬上撤銷其設置許可。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也以衛星影像圖,向蘇煥智表示,永揚的場址,是在牛稠仔斷層(北勢坑斷層)帶上,是不適合興建垃圾掩埋場的,甚至連鄰

  • 南縣兩垃圾掩埋場 環評爆造假

    南縣兩垃圾掩埋場 環評爆造假

    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南盛隆兩處垃圾掩埋場預定地,環保團體調查發現新證據,發起「搶救烏山頭水庫連署」,並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 前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指出,永揚、南盛隆是民營垃圾掩埋場,總面積27公頃,預計掩埋事業廢棄物、底渣。90年通過環評,後來業者被揭發環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2006年9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成為全國第1件因環評書造假被起訴的案例,明日(1日)台南地院將開庭審理。 檢察官陳誌銘在起訴書中指出,業者明知掩埋場離民宅最近只有155公尺,但環評書卻說垃圾場半徑1點5公里無村落。另外依環保署規定,掩埋場應避開地下水多的地方,而包括檢察官、成功大學調查後都證實當地有地下水,業者卻謊稱地下水層20公尺以上都無地下水。 環盟最新調查發現,地下水流向是往東南的烏山頭水庫。一旦垃圾場汙水滲出,勢必沿著斷層碎裂帶一路南下汙染烏山頭水庫。然而業者的環評書卻故意畫錯垃圾場位置,誤導地

  • 山老鼠烏山頭水庫盜林 採菸蒂DNA揪兇

    山老鼠烏山頭水庫盜林 採菸蒂DNA揪兇

    位在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內,一片從日據時代開始種植的柚木林地,在10多天內被盜採了200多棵林木,警方發現盜林時,山老鼠己經逃之夭夭,不過還是抓到了人,因為警方利用DNA比對現場留下的跡證逮到了人,其中還有1人是鄉代。台南地檢署發言人郭珍妮表示,「我們發現司機的唾液,還有盜林現場遺留下的檳榔汁,他們的DNA是相符的,所以才進而查獲盜林集團的主嫌。」警方根據現場留下來的線索,查出涉案的人員,把這群山老鼠一一逮捕,這裏面還包括六甲當地的1名鄉代,鄉代沒有為地方爭取福利,還帶頭盜林,在進入梅雨季節後,這塊被偷盜的林地土壤流失,危害的就是六甲當地和週邊的民眾。

  • 環保聯盟控陳唐山 涉圖利廠商

    環保聯盟控陳唐山 涉圖利廠商

    台灣環保聯盟召開記者會表示,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擔任台南縣長時,台南縣政府與農委會,動用公費為廠商開路,並通過在烏山頭水庫集水區附近設置垃圾掩埋場,不但涉嫌圖利財團,還危害烏山頭水庫的水資源,環保團體決定控告陳唐山。環保聯盟指出,垃圾掩埋場位於烏山頭水庫的集水區附近,未來一旦開始營運,掩埋物所含的重金屬等成分,將嚴重嚴重危害烏山頭水庫的水資源。

  • 環團告21環評委員瀆職

    環團告21環評委員瀆職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實施以來,首度出現環評委員因參與審查遭人控告!多個環保團體以台南永揚及南盛隆垃圾掩埋場開發案環評報告經審查通過,事後業者卻遭地檢署以偽造文書起訴,顯示環評過程粗糙,3月1日將到台南地檢署控告21位委員瀆職。環保團體控訴,永揚及南盛隆掩埋場不當設置,恐危害烏山頭水庫及水源。5年多來進行過無數次抗爭,公部門只說全案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一切以環評決議為依歸,但環評過程卻疑點重重。環保團體代表預計1日上午到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並要求台南縣政府政風室確認相關單位瀆職違法,並盡速撤銷永揚及南盛隆垃圾掩埋場案。

  • 東山再起

    東山再起

    東山嶺南村設掩埋場一事,這是第三次做專題,對於這件事的進展,我一直在注意,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針對永揚的環評說明書中資料不實,以偽造文書罪起訴永揚公司負責人,以及負責撰寫環說書的顧問公司相關人員,這在環境史上具有相當的意義。以永揚掩埋場為案例檢討環評制度再恰當也不過,也期望環保署正視環評制度面的問題。永揚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是台灣環境史上,第一起因為環境影響說明書的資料不實而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件。這個掩埋場是否會汙染烏山頭水庫的水質,衝擊嘉義縣以及台南縣市2百萬人的飲用水安全。為了讓台南縣市居民了解,自己飲用的水源──烏山頭水庫可能遭受汙染,嶺南村民和環保團體辦了兩次苦行,台南市的苦行順利結束,但在台南縣,原本已經核准的集會遊行,台南縣警察局後來發現和花卉展的開幕活動撞期,於是以同一時間、同一處所有2個活動為由,撤銷嶺南村民的集會遊行案。民間團體抨擊遊行路線與花卉展場地並不衝突,警方擴大解

  • 控訴台南縣政府違憲違法 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

    控訴台南縣政府違憲違法 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

    為搶救烏山頭水庫,東山環境保護自救會近日聯合環保團體共規畫三梯次苦行活動,已於1月25日於南市完成第一次活動,而預定於2月13日於台南縣新營市舉辦第二梯苦行活動,孰料台南縣政府警察局原本已於2月7日核准本會所舉辦之遊行,卻於2月9日斷然再發廢除遊行通知,此舉無異大開民主倒車,為台灣民主政治史上莫大悲哀,故本會特聯合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譴責台南縣政府違憲、違法且嚴重侵害人民權利,理由如下: 1.違憲宣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1998年1月23日作成釋字445號解釋,宣告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違憲。大法官認為,該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以違反兩原則為不許可要件,使主管機關有權審查人民的政治言論,作為是否許可集會遊行的準則,已違反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失效。 1998年1月作出違憲解釋,同時宣告違憲的集遊法條文有:11條第2款「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虞者」,及同條第3

  • 搶救烏山頭水庫 遭警局先准後駁

    搶救烏山頭水庫 遭警局先准後駁

    以搶救烏山頭水庫為名、抗議東山鄉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行動,東山環境保護自救會聯合環保團體在新營市舉辦的遊行活動,突然遭到新營警分局先准後駁,環保團體10日公開譴責蘇煥智刻意打壓,違憲違法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由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名義申請的遊行,原訂13日於台南縣新營市舉辦第2梯苦行活動,孰料,新營警分局原於7日核准遊行,卻於9日晚7時40分左右,派專人將送達撤銷遊行的公文。

  • 廢棄物掩埋場爭議不斷 南縣府:無疑慮才放行

    廢棄物掩埋場爭議不斷 南縣府:無疑慮才放行

    廢棄物處理業者申請於台南縣東山鄉設置廢棄物處理場,引起環保團體質疑將使地下水流向烏山頭水庫,嚴重影響人民健康,近年來抗爭行動不斷,並將發起苦行活動。台南縣環保局則表示,在未釐清地下水污染疑慮之前,不會准許廢棄物入場掩埋。對於環保團體質疑地質構造不穩,地下水可能流向水庫等情形,環保局已設立監督小組,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機關及自救會、台南縣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參與監督。

  • 萬信齊發 搶救烏山頭水庫

    萬信齊發 搶救烏山頭水庫

    搶救烏山頭水庫苦行活動預告:1/25,2/8,2/17 敬邀參加東山鄉現勘參訪搶救烏山頭水庫運動團體發起「萬信齊發」活動,希望能集結民間關心水資源的力量促使政府積極作為,以避免「嘉南平原」與「烏山頭水庫」陷入浩劫,希望靠大家發信發聲,協助轉寄與掛在網站、部落格,讓愛土、愛水、愛環境朋友幫忙發信宣傳,配合工作如下:   (1)標題打上:拒喝毒水 搶救烏山頭水庫    (2)拷貝公開信:中英日文版    (3)填上單位抬頭    (4)寄信到相關單位詳情參見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tainan-savewater/ 活動時間上午9:30-12:001/25台南市苦行在南門公園廣場集合,邀請台南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院長鄭先祐擔任榮譽領隊

  • 我們不要喝毒水─「搶救烏山頭水庫」連署

    我們不要喝毒水─「搶救烏山頭水庫」連署

    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已通過設置永揚及南盛隆兩座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呼籲所有喝烏山頭水庫水源及關心民眾,立即加入「搶救烏山頭水庫」連署行動!當官員民代失職且涉嫌官商勾結破壞水資源,民眾不該再沉默! 經濟部於民國90年2月不當解編急水溪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加上台南縣政府嚴重失職,於開發單位不實環評資料提供下,於90年9月草率通過永揚及南盛隆兩座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環評審查。二掩埋場鄰近烏山頭水庫集水區,總掩埋面積超過27公頃,日掩埋超過一千噸之事業廢棄物或有毒廢棄物,毒性極大,包括有害廢棄物中間處理後物質,如汞、鉛、鎘、鉻、砷、銀、硒、銅及化合物、戴奧辛、農藥、苯等,此些物質即將滲漏至鄰近之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嚴重危害烏山頭水庫,並危及大台南及嘉義地區之用水及地下水安全。為阻止永揚及南盛隆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興建污染烏山頭水庫,環保團體發起反對水庫邊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拒喝毒水「搶救烏山頭水庫」連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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