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友善濕地標章辦法出爐 綠色消費選擇增加
民眾消費又有一項新選擇。內政部日前通過「濕地標章」和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未來只要證明是友善濕地的商品,經申請通過,可於產品上標示「濕地標章」,民眾購買濕地標章產品,一部分費用也將回饋到濕地基金,一舉多得。本法可望於7月2日與《濕地保育法》同步實施。透過市場消費也可兼顧保育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為透過市場機制擴大社會參與濕地保育及推廣濕地環境教育,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濕地標章。

友善濕地標章辦法出爐 綠色消費選擇增加
民眾消費又有一項新選擇。內政部日前通過「濕地標章」和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未來只要證明是友善濕地的商品,經申請通過,可於產品上標示「濕地標章」,民眾購買濕地標章產品,一部分費用也將回饋到濕地基金,一舉多得。本法可望於7月2日與《濕地保育法》同步實施。透過市場消費也可兼顧保育依據《濕地保育法》第32條,為透過市場機制擴大社會參與濕地保育及推廣濕地環境教育,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濕地標章。

里山倡議在台灣 農業部門缺席
農田不但是一個生產基地,養活人們,它也孕育了一個生態系,友善環境的農耕方式,維持農田裡的生物多樣性;長期以來賴以維生的農民,聚集而形成的農村,創造了獨特的生活步調、聚落關係及農村景觀,這些因農業所創造的多元價值越來越為國際所關注。2010年在生物多樣性簽約國大會,由聯合國大學以及日本政府整理了日本的在地經驗提出了「里山倡議」,為詮釋農村的多元價值拔得頭籌。從此里山倡議代表著兼具社會與生態價值的生產基地。這股風潮也影響了台灣社會,當民間積極推動兼顧社會及生態的生產地景及景觀時,農業部門全數缺席,顯示既無法回應國際趨勢,發展本土的里山論述,更無視於台灣農業的多元價值。尋找台灣的里山精神提到「里山」,台灣有不少人誤解為一處日本地名,其實它指的是從平地一直到海岸的生產基地,這一片原用來生產給人類飲食的基地,隨著現代化以及化學工業影響而衰敗退化。里山倡議談的是恢復這個生產基地古早以來原應具有的社會以

強調明智利用、零損失 溼地法三讀通過
立法院院會今(18日)上午通過《溼地保育法》,明訂以「明智利用」和「零淨損失」概念,在溼地的定義、變更與廢止、保育利用計劃、開發迴避、生態補償、溼地基金與罰則等面向都有所規範。條文中參考國際規範,明確定義溼地為「水深在最低低潮時不超過6公尺的海域」,並對重要溼地賦予法律定位,「重要溼地」分為國際級、國家級及地方級三級,由中央主管機關評定,但如果因自然變遷或重大災害而改變、消失或無法恢復,或因國家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得辦理檢討;必要時,得予以變更或廢止。法律明訂主管機關應定期進行溼地基礎調查;民眾在重要溼地內不得擅自收取或排放水資源、挖掘取土或變更溼地原有形態、破壞生物棲息環境等,違者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若導致野生動物死亡,加重處罰最高達50萬元,且須接受4至8小時的環境講習。而為了兼容溼地的農、漁、鹽業使用,則規範在「重要溼地」內從事生產、經營或旅遊營利,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