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前瞻:環保生活─環保新政需要更周延的配套措施
2005年有多項環保新政策及措施實施上路,其中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首推十縣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然各項配套措施仍有待再深化,例如由於公寓大樓集中收集垃圾比例日益增加,因此期待環保項目能像消防安檢一般,納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中,回收分類工作能夠更為落實。然未來強制分類後,回收物量勢必大增,環保署應規劃相關的配套措施,擴充當前的廚餘回收處理場及堆肥場等各類回收處理場的處理能量;再者,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縣市是否會有民眾將未分類的垃圾帶至鄰近縣市丟棄,造成垃圾越境移動的困擾,尚待觀察。除了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以外,其他的環保新措施如「報廢車輛時應車體、車牌一起報廢、機車出廠滿3年才需實施年度排氣定期檢驗」,則是對報廢車輛者及購買新機車者才有影響,至於容器附件(瓶蓋、提把、標籤…等)列為公告應回收項目,並開始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用、實施第三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等,民眾通常不會感覺到有所不同。而全面禁用含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