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公約

  • 中國履行POPs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出台

    中國履行POPs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出台

    由中國國家環保總局牽頭,外交部等13個部門共同編制的《中國履行〈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日前獲得國務院批准,根據《國家實施計畫》,在2015年前,中國在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控制領域共需要投入340億元。中國國將分階段、分區域和分行業開展履約活動,採取相應的戰略和行動。具體目標為:淘汰殺蟲劑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到2009年,基本消除氯丹、滅蟻靈和滴滴涕的生產、使用和進出口;到2015年,完成示範省在用含多氯聯苯裝置和已識別高風險在用含PCBs裝置的環境無害化管理;到2008年,對重點行業排放二英的新源採取最佳可行技術和最佳環境實踐的措施;到2015年,基本控制二英排放增長的趨勢;到2010年,完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廢物的環境無害化管理體系與處置支持體系,到2015年,初步完成已識別POPs廢物環境無害化管理與處置。

  • 中國將處置廢棄庫存POPs農藥問題

    中國將處置廢棄庫存POPs農藥問題

    廢棄庫存農藥在許多國家都是個嚴重的問題。而作為20世紀許多國家曾廣泛使用的農藥類別,DDT等POPs農藥的廢棄庫存現象較為普遍。據中國環保總局調查結果,中國廢棄庫存POPs農藥的總量約為4,000~6,000噸,其中DDT廢物量為2,600~4,500噸;六氯苯、氯丹、滅蟻靈的廢物量約為1,500噸。這些POPs農藥廢物主要分佈在江蘇、湖南、四川、山東、天津、山西、河北、遼寧8個省份或地區,占總廢物量的70%~80%。上述POPs廢物基本採取露天堆放和簡易圈圍的存放方式。這些廢棄庫存POPs農藥接下來將按照斯德哥爾摩公約的國家行動計畫(NIP)的統一部署,逐步完成安全處置或環境無害化管理。2004年9月,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曾警告稱庫存的老化殺蟲劑和廢棄殺蟲劑產生的大量有毒化學廢物正對東歐、非洲、亞洲、中東以及拉丁美洲人群及環境產生持久且不斷惡化的威脅。據FAO估計,全球約有超過20萬

  • 環境健康與污染控制國際會議在南京召開

    環境健康與污染控制國際會議在南京召開

    2006環境健康與污染控制國際會議23日在南京大學舉行,這次會議遵循2001年中國政府參與簽約的「POPs(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精神,以增強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人體環境健康與生態安全保護為目標。這是首次在中國舉辦的環境健康國際會議,由中、美、德、日4個國家相關科學家發起組辦,另有新加坡、香港及其他65個單位參加。

  • 中國未來10年需花費340億元控制POPs污染物

    中國未來10年需花費340億元控制POPs污染物

    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履約辦在北京組織召開了「中國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履約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情況下,對此計畫進行了相應修改。中國政府將依法對排放POPs的企業的嚴格管理,淘汰一些落後工藝和產品,積極研發和推廣替代品、替代技術和低污染物排放技術,通過履約工作努力實現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的目標。中國一名環保官員表示,中國履行「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計劃草案已制訂完畢,預計未來10年中國至少需花費人民幣340億元實施這一計劃。

  • 污染整治由全民買單? 專家建議:釐清污染者責任、加強損害鑑定

    污染整治由全民買單? 專家建議:釐清污染者責任、加強損害鑑定

    台鹼安順廠與線西毒鴨蛋問題等戴奧辛污染問題,動輒由政府出資善後,全民買單。澳洲環境部專家Chris Mobbs 以雪梨港的戴奧辛污染為例,表示污染善後應以釐清責任為第一要務,然後政府應督促污染者負起相關責任。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則指出,應加速建立環境法科學與損害賠償等鑑定技術,來釐清污染者責任,而非全民買單。由環保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辦理的第4屆環境荷爾蒙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研討會9日在台大召開。曾代表澳洲出席《斯德哥爾摩公約》會議的Chris Mobbs應邀發表專題演講,介紹澳洲受污染概況、政府因應《斯德哥爾摩公約》要求所做的「國家實施計畫」(National Implementation Plan, NIP),以及各種調查與源頭減量措施。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雪梨港戴奧辛污染的處理方式。Chris Mobbs指出,儘管雪梨奧運即標榜是綠色奧運,不過當時卻發現雪梨港的海鮮戴奧辛含量過

  • 防治POPs 中國今年啟動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工作

    防治POPs 中國今年啟動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工作

    為紀念中國簽署《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爾摩公約》5周年,16日由國家環保總局POPs公約履約辦召開的「中國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記者座談會」在京舉行。負責人表示,中國將《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把履約工作與調整產業結構、推進清潔生產、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有機結合起來,在全國範圍內分區域、分行業、分階段逐步啟動履約工作。

  • 中國首個POPs公約履約示範專案啟動

    中國首個POPs公約履約示範專案啟動

    中國第一個《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簡稱POPs公約)履約示範項目—中國多氯聯苯(PCBs)管理與處置示範專案,由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同世界銀行合作在浙江和遼寧兩省開展,將把浙江省的廢棄PCBs電力設備儲存點及其污染物運送到遼寧省進行環境無害化處置,以示範用含PCBs電力設備的脫氯技術,並制訂推廣規劃。示範專案總資金為3209.7萬美元,實施期4年,於2009年結束。

  • 2004回顧:斯德哥爾摩公約生效 12種劇毒同步禁用

    2004回顧:斯德哥爾摩公約生效 12種劇毒同步禁用

    為了防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對環境所造成的危害,聯合國於2001年通過了斯德哥爾摩公約,明令禁止12種有毒化學物質的使用,這12種物質包括阿特靈(aldrin)、氯丹(chlordane)、DDT、地特靈(dieldrin)、安特靈(endrin)、飛佈達(heptachlor)、滅蟻靈(mirex)、毒殺芬(toxaphene)、多氯聯苯、六氯苯、戴奧辛、及夫喃(furans)等12種化學物質,未來聯合國計劃將再加入更多化學物質。該公約規定,只要有50個國家的國會批准該項公約,在90天後該條約即自動生效。因此當法國於2004年2月批准該條約並成為第50個締約國之後,斯德哥爾摩公約便於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而歐盟也在2004年11月間正式批准斯德哥爾摩公約,截至2004年11月為止,全世界已經有83個國家對斯德哥爾摩公約加以批准。歐盟執委會五位副主席其中之一的沃斯特蓉(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