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社溪復育放流鳟魚 應三思而後勿行
自然保育必須基於「自然與歷史」事實,才能永續,因此,「卡社溪復育放流鳟魚」事,應三思而後勿行。由於在濁水溪上游「卡社溪」傳出有民間放流、飼養「虹鳟」成功的例子。因此,部分人士以「雞蛋不宜放在同籃」意指「櫻花鉤吻鮭復育放流不宜只在大甲溪進行」而提出「卡社溪復育放流鳟魚」的計畫。 去(2004)年6月25日,台大應力館有一場由農委會指導、自然生態保育協會主辦的「愛台灣、就從拒絕外來種做起」演講,筆者曾公開提問:「如果『櫻花鉤吻鮭』被証明只是『虹鳟幼魚』時,政府及專家學者要如何處理?」當場得到的公開答案是:「問題很大,無法回答」。 現聞,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今年度仍續於南投卡社溪評估復育放流所謂「櫻花鉤吻鮭」事。筆者謹再藉「讀者投書」版面呼籲關心自然保育的人士們,善用邏輯思考共同檢驗這個農委會「無法回答」又要再花納稅人大錢的大問題! 一、「虹鳟幼魚」與「櫻花鉤吻鮭」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