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都議定書起動!台灣,準備好了嗎?
「京都議定書」自2005年2月16日生效至今,已四個多月。這段期間以來,與「京都議定書」有關的議題,除了議定書生效前一天,幾位學子在行政院門口裸身抗議,以吸引各界的關注外,在國內倉促擬定的「溫室氣體減量管制法草案」,以及日前於6月20、21日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更是政府、企業、學者、與環保團體面對後京都議定書時代時所關注、與著墨的焦點。繼續觀望或及早因應?事實上,「京都議定書」的議題之所以被吵得沸沸揚揚,與其法規本身的特性有著極大的關係。第一,在法規地位上,它隸屬「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之下,希望聯合國的會員國能共同參與溫室氣體減量,以負起減緩全球暖化的責任。第二,「京都議定書」採取「全球總量抑制,國家個別目標」策略,針對締約國所處的開發階段,有不同減量期程及義務。第三,縱使「京都議定書」 希望規範各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然而,其效力僅只限於批准施行的國家。因此,現階段實際被管制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