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勿讓生態觀光成為生態殺手
觀光事業是由多樣的元素所組合而成的,從遊客離開家門之後的交通、餐飲、遊憩設施、住宿等等,都包羅在觀光事業的範圍。觀光活動也包含多重目的,除了休閒娛樂、舒緩身心外,人們也為了拓展自我的生命經驗、與人接觸、增進對異文化或生態自然的了解……等等知性上的目的,親身參與異地文化或進入異地自然環境中從事體驗、交流與學習。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台灣的旅遊型態,大多停留在感官滿足的層次,因此高速的交通工具、刺激的遊樂園區、新奇的遊賞項目、豪華的住宿設施,甚至珍奇的美食,都成為感官之旅必要的條件。 在這種追求感官滿足的旅遊風氣下,觀光的意義往往被簡化成「花錢獵奇」。以出海賞鯨豚為例:許多遊客行前孜孜詢問的是看不看得到珍稀的大鯨;出海後若沒遇到海豚「飆船」或沒見到大群海豚撲騰翻跳的壯觀場面,就覺得這一趟錢白花了。一趟原本立意甚佳的「生態之旅」,都有可能被扭曲、簡化為「出海看(海豚)秀」的「感官之旅」。甚至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