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反水庫」到「國家自然公園」 看美濃公民參與的迷思
前言:自2011年美濃出現倡議「國家自然公園」的聲音以來,國家公園制度的空間規劃與分區管制,以及國家公園區內過度傾向財團化與觀光化的案例趨勢,就一直沒有被提出來公開討論,甚至一開始就將「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的成立,直指為「反美濃水庫運動」的歷史延續,並提出「成立國家自然公園就不會建水庫」的說法。為深化在地公共議題的意見交流,釐清「國家自然公園」與「反水庫」的關係,本文試圖從反美濃水庫的理念論述和現實操作,來檢視「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的侷限和美濃社區在地公民參與的迷思。國家公園之千秋大業回頭檢視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案(以下簡稱本案),依國家公園法,國家自然公園即是小型的國家公園。國家公園起源於美國,本質是為環境保育,而當今世上推行國家公園成績最好的國家是德國,而台灣呢?在英文字的字義中,國家公園就是國家保護區之意,並非台灣一般大眾所認知的「公園」,美國當年推動國家公園是因為要防止財團不當開發,而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