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台灣森林 不可張冠李戴
王亞男教授在1/12《中國時報》的「森林經營隷屬」看法,本人認可王教授的「森林的管理單位要完整地隷屬一個單位」,但不認同「森林的管理單位應隷屬農業單位」,茲簡述如下。王教授指出的第一點只適用於有木材市場的木材生產國家。台灣不是這樣的一個國家:但是台灣的森林有更重大的任務,就是發揮國土保安,作為經濟發展的後盾與基石。絕不是隸屬農業部的木材生產單位。王教授以美、日為例指出,美國的林務署被納在農業部,日本的林業隷屬於農林水產省,言下之意台灣也應如此。然而,這樣的比較極不恰當。美國生產木材是依賴佔全美林地約6成的私有林。美國林業署的國有林的木材產量卻不到美國總木材產量的2%,是以保育為經營目的。同樣的情況,日本約有7成林地為私有林,以生產木材為主。美、日兩國把私有林木看成農業作物, 國家森林管理機構監督私有林的經營,並採用經濟與低稅賦扶持政策,獎勵並配合私有林的經營。這兩國的森林經營機構放在農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