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荒野不荒 人與自然有多遠,有多近
蔚藍海洋、鬱鬱森林,作為人類的我們總是在生命某些片段受到自然召喚;蟲魚鳥獸、山林水土,澎湃的生態韻律與豐饒的生物資源吸引著我們,這是人類與自然共舞的節奏。在工業革命前,我們使用自然資源創建了各式文明軌跡,然而剎那靈光一閃的躍進,人類跨入機械時代,大量資源被過度使用,環境匱乏危機浮現,我們開始嘗試用人為手段控制危機,環境保護的概念從1960年代浮現,到1992年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上「永續發展」概念被正式提出。台灣環境運動的脈絡,起因於環境破壞與公害上的抵抗,所尋求的是一種保護措施,但這種「保護」,背後連帶影響卻不僅是自然環境而已。試想以下情境,當為了實踐「環境永續」,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國家的生活選擇提出限制,這些「限制」影響那些立基於自身土地上的族群,如果我們不去追尋真正造成環境不永續的多數使用者行為,只是片面去界定誰被控制、哪些資源被控制使用,就會發生區域不正義、族群不正義、世代不正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