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振康:台灣家戶廚餘六成進焚化爐 日本靠家戶處理提升再利用率
行政院從 2001年開始,以輔助形式推行「生廚餘堆肥,熟廚餘養豬」的家戶廚餘再利用方針。暫且不深究再利用的現況,台灣民眾每年產出約 195萬公噸的廚餘,約佔廢棄物總量的 27.5%;而實際取樣推估,被納入環保署回收計劃中的廚餘僅其中約 72萬公噸,或佔廚餘總量的 36.9%,回收成效並不盡理想。進一步探究廚餘的去向。 2014年,就有近 120萬公噸,或佔總量 61.50%的廚餘被送入焚化爐焚毀;約52萬公噸,或佔總量 26.37%的廚餘被用作豬隻飼料;而被作堆肥用的廚餘,僅佔廚餘總量的 10.47%,或約 21萬公噸。由此可見,全台被實際投入再利用的廚餘數量其實僅冰山一角。有別於一般廢棄物,廚餘的含水量高達 76%,極易發酵酸臭且不易完全燃燒。運送含水量高的廚餘,除了會產生高額的運送成本,同時存在著廚餘水在運送過程中外漏引發二次汙染的風險,故大部分會被納入一般廢棄物送往地方焚化爐焚毀。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