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弘潔/環境與能源的和解 從哥斯大黎加談「健康環境權」入憲
今年4月4日兒童節,有些兒童跟家長參加高雄反空污遊行,訴求政府對空氣污染有更嚴格的防制。兒童的毒物耐受性低,呼吸卻較成人快速,因此是空氣污染的重大受害者,而空氣污染與能源使用環環相扣,每種能源都會帶來不同的健康風險,燃煤所造成的直接健康危害最大。另外,目前台灣的電價成本並未考量「外部成本」,直接的外部成本如廢料處置、電廠營建成本,和間接的環境和疾病成本,相較之下,再生能源的外部成本較低。中等收入國家也有機會100%使用再生能源、達成碳中和截至2017年,哥斯大黎加、挪威、冰島等17個國家,已經達到9成以上電力來自再生能源。再生能源不是高收入國家的福利,中等收入的哥斯大黎加,自2014年起再生能源供應總體電力持續增加到98~99%,現在也朝全面使用再生能源邁進,是全球再生能源的領頭羊。哥斯大黎加(以下簡稱哥國)位於美洲的正中央,1821年從西班牙殖民中獨立建國,人口將近500萬,是中等收入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