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生態觀光」的招牌 不一定就是好的
迴響拜讀李永展教授「誰能承載觀光產業」及李炳欣先生的「畚箕湖人,不要漏氣」,心中產生許多共鳴。本人延續此議題,表達對政府部門生態旅遊發展的看法。觀光意謂一種休閒行為現象,也可以是一種產業經濟行為,切入方向不同,解讀就不一樣,判斷也就不同。前者是持著消費的立場,後者則是存在生產與供給的立場,更重要的是還有第三、第四種等的多種立場,這是觀光之所以很複雜的原因之一。 產業間的互斥與政府的整合一個國家或地區觀光事業要能興盛發展,是需要許多種產業與行業,一起協力地投入,才會有一定的成效。包括有交通運輸業、旅行社與行銷部門、導覽服務、餐飲業、住宿業、在地特產品生產與銷售業、經營單位、環保單位、建管單位,自然資源管理單位、當地社區發展協會或自然文史保育團體等。這些相關的單位或團體均有各自的任務與目標,當他們運作時表面上對當地觀光發展是有正面的助益,實質上極有可能相互牽扯或背離的,例如交通的發展與道路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