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有聽到河川在哭泣嗎?
在河床設垃圾場,竟然可能是合法的。 所有的法條,包括污水管制條例、河川保護條例都明文規定「水源(河川)保護區不得棄置垃圾」,他們環保署的老兄們竟然可以說在河床地設垃圾場,是「處置」垃圾,而不是「棄置」垃圾,所以並不違法。在「合法」的情況下,如果中港溪河床(永和水庫集水區)的南庄垃圾場可以做到不滲污水的「工程水準」,那麼垃圾場將「依法」繼續興建..... 天哪!這是哪門子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點燈?前陣子在河床放置汞污泥的人也可以說他們是在「處置」汞污泥,不是「棄置」汞污泥,所有的人都可以說我在處置垃圾啊.... 貴為中央的高官尚可如此鑽法律漏洞,硬ㄠ,知法犯法,難怪台灣會亂成這樣。如果真的被如此惡搞到連水庫集水區、水源保護的河床都可以設垃圾場,那台灣還有什麼希望? 新竹人,你知道你喝的水就是來自中港溪的水嗎?你知道如果再不關心,也許明天你喝的水是垃圾滲出來的嗎? 關心環境正義的朋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