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

  • 水與災害(一) 暴虐的水

    水與災害(一) 暴虐的水

    災害的類型,可分為天然及人為。天然的災害也稱為天災,包括地震、火山活動、海嘯、山崩、颱風、暴雨、龍捲風與強風、洪水、野火,以及霾害、乾旱、沙塵暴及瘟疫等。人為的災害也稱為人禍,例如原油非法洩漏、毒性物質溢漏,或核子反應爐熔化等意外事故。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所出版的「2003年全球環境展望」報告(Global Environment Outlook, GEO)統計,天災對人類的威脅逐年增加。比較過去20年的數據,1980年代全球因天災而死亡的人數,每年為86328人;1990年代,則為每年75252人。雖然90年代因天災而死亡的人數少於80年代,但受天災影響的人數,卻從80年代的每年1億4千7百萬人,增加為90年代的每年2億1千1百萬人。其中,地質性天災的發生頻率,維持穩定的比例,而諸如水災、乾旱、暴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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