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偏低的電價結構,也造成無法遏阻用電的浪費,這也有待政府的宣導,能有效的逐步達到合理的電價。
定義與說明:
本指標引用之資料,依據台電統計資料中,全年售電量之「電燈」類統計值計算。
配合京都議定書強調降低能源使用量之概念,期與國際作比較,故訂定指標「每人每日耗電量」。台電對於用電量的統計,主要分成「電燈」及「電力」兩類別,電燈為一般住宅及小型商業用電,電力為大型商業、工業、學校及機關用電。計算都市地區每人實際的用電量,係採用電燈類別。又台電的用電量統計是全年的售電量,故每人每日耗電量以(全年電燈售電量/人口數)/365天計算。
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