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生?不如「放」生態一條「生」路?
當佛教遇上生態學 隸屬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的大屯自然公園,位於兩山交會凹地,積水成澤,不但是水生植物的良好棲地,也是魚類、兩棲動物的家。但走進湖面一看,錦鯉、泰國鱧魚、巴西龜大剌剌地探出頭向游客乞食,而划過水面的綠頭鴨也如出入無人之境般地毫無畏懼。這些動物都是國家公園的外來客,牠們大多遭民眾「放生」,而佔據原本是台灣原生動植物的棲地。在幾乎沒有天敵的環境中,以及國家公園禁止漁獵與採集的法令下,外來客憑著兇猛的本能驅逐了原生種,並在此大量繁殖。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在《台灣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中指出,全台灣各類宗教團體約佔24%有放生儀式。保守估計,全台寺廟每年放生金額至少在2億元以上,而各種動物則超過2億隻。 在過去農業社會中,宰雞屠豬的行為常暴露在一般民眾面前,有些僧侶或信眾見了不忍,為了減少殺生而在刀口下買回牲畜,再將其放生。因此,放生在農業社會中確有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