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彌堅

  • 誰欠誰的「生態債」?(下)

    誰欠誰的「生態債」?(下)

    19世紀時日不落大英帝國的勢力達到頂峰,彼時的世界地表對英國人來說不過是「英國人的餐桌」。1960年代,伴隨著二戰後大批殖民地的獨立,馬爾薩斯人口論(註一)再度流行,引起土地/生態能承擔的人口限制的焦慮,英國社會意識到他們無法脫離海外的土地來支撐國內人口所需。1970年代這些討論進一步延伸,開始思考能源使用的公平性。1980年代末,開始出現對生態承載量的討論,當時叫做環境空間(environmental space)可惜討論只侷限於北歐及荷蘭。1990年代初,加拿大科學家開始提出現今廣泛使用的生態足跡觀念。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南美洲的學者開始提出「生態債」的觀念。這是一個含意很廣泛的詞彙,包括了污染、對資源的偷取與掠奪,以及對自然環境掠奪式的使用。例如南美洲的印地安人控訴歐洲殖民者500年來從南美掠奪了大量的金銀礦藏,便累積成一筆龐大的「債務」。

  • 誰欠誰的「生態債」?(上)

    誰欠誰的「生態債」?(上)

    2006年10月,英國新經濟基金會(NEF)發表當年的全球生態負債日(world ecological debt day)為當年的10月9日。意思是,該年度地球所能生產的資源及能自然代謝污染的能力,在一年過了約四分之三的時刻便告用罄,接下來四分之一的時間裡,人類所使用的資源是向地球及後代子孫以「吃老本」的透支方式來支撐現下的生活模式。人類在1987年首度進入生態負債狀態,當年的日期是12月19日,顯而易見的是人類消耗自然資源的腳步持續加快。生態負債日或稱生態越界日(world overshoot day),是由生態足跡的概念簡單所延伸的計算,公式如下:全球生態承載力(單位全球公頃)/全球生態足跡(單位全球公頃)x365=越界日 [ world biocapacity / world Ecological Footprint ] x 365 = Overshoot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