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芳杰

  • 瀕危的世界遺產

    瀕危的世界遺產

    截至2004年,全球共有788個世界遺產項目,其中有35處已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將瀕危的世界遺產列入《名錄》,是要讓世界遺產委員會利用世界遺產基金,對這些瀕臨滅絕的遺產即時作出救援,同時喚起國際社會關注這些情況,盼望全球同心協力,挽救這些瀕臨滅絕的遺物;除此之外,將瀕危的世界遺產列入《名錄》的目的,是讓文物保護組織提供即時的保護。事實上,《瀕危世界遺產名錄》的目標往往能夠實現,且喚起緊急救援行動。對於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的項目,世界遺產委員會需與有關會員磋商,共同展開及通過一個救援的方案,並需持續監測項目的進展。所有行動都是為了恢復遺物的價值,使它們得以盡快從《瀕危世界遺產名錄》中除名。各會員國對《瀕危世界遺產名錄》的看法都不相同,有些國家申請列入《名錄》,是為了引起全球關注他們的問題,從而獲得專業的救援;但有些國家則認為,列入《名錄》是一件丟臉的事。不管怎樣,《瀕危世界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