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傾聽地球的脈博 世界自然遺產
有關世界自然遺產的分布,以亞洲及泛太平洋地區最多,如將跨越蒙古(屬亞洲及泛太平洋地區)與俄羅斯聯邦(屬歐洲地區) 的Uvs Nuur Basin自然遺產併入計算,共計有44處;其次是非洲與阿拉伯地區、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歐洲地區,最少的是僅有18處的北美地區。有別於文化遺產多集中於歐洲地區的現象,自然遺產則多分屬於領土寬廣的國家。全世界擁有自然遺產的75個國家中,以美國擁有12處最多,其次是澳洲11處、加拿大及俄羅斯聯邦各8處、巴西7處,而中國大陸、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印度亦各有5處,此8個國家即擁有61處自然遺產,佔了全世界總數的1/3以上。世界自然遺產的定義與遴選標準為了提供全球一致性的思維,1972年所訂定的《世界遺產公約》(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清楚指出了自然遺產的定義如下:一、由非生物和生物型態或類似型態結構所組成的自然特色,從美學或科學的觀點而言